黑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黑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黑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規範性檔案,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和實施再就業工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擬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和貫徹落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州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辦法;擬定全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定全縣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算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參與體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福利等問題的政策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退職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及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辦理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契約鑑證手續。
(八)負責執行軍隊專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組織實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政策;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九)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交流、培訓、辭退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職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辦法,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公務員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完善和實施公務員考試錄用、考核和懲戒、申訴控告等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組織實施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活動,審核推薦各鄉鎮、各部門的全縣性評選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並組織和監督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擬定全縣公務員任職培訓、提高能力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城鄉就業與職業技能培訓,失業人員和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擬定各類人才流動調配以及特殊需要人員調配政策,承辦全縣人員流動調配手續。
(十三)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工資福利與退休股、專業技術股、公務員管理股、勞動監察大隊、調節仲裁信訪股、社會保障綜合股、社會保障基金監督股、仲裁院、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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