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詩有"黏對"的講究。所謂"黏",是指上聯的對句和下聯的出句的平仄類型必須是同一大類的:上聯對句是A型,則下聯出句是a型;上聯對句是B型,則下聯出句是b型。也就是後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須跟前聯對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黏平,仄黏仄,把兩聯黏聯起來。所謂"對",是指每聯的出句和對句必須是相反的類型:出句是a型,則對句是B型;出句是b 型,則對句是A型。也就是在對句中,平仄完全是對立的。
以五律為例,杜甫的《春望》就是aB,bA,aB,bA;李白的《送友人》就是bA,aB,bA, aB。上文所引的律詩都是合乎黏對規則的。
不合乎黏的規則的,叫"失黏";不合乎對的規則的,叫"失對"。初唐時,格律未嚴,黏的規則尚未確定下來,所以有少數失黏的現象,直到王維還是如此。杜甫的詩中也有個別失黏的例子,如《永懷古蹟》(其二)的頷聯和首聯就是失黏。至於對的規則,似乎確定得較早,所以在唐詩中極少失對的情形。宋代以後,失黏和失對成為大忌,更沒有人犯這些規則了。
黏對的作用是使平仄的安排多樣化。因為如果不對,上下兩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黏,前後兩聯的平仄又雷同了。講究黏對能使整首詩的平仄有變化、有迴環,對詩的節奏優美能起一定的作用。
律詩除了講究黏對外,還要避免孤平,講究拗救。
孤平是就B型句說的。B型句七律第三字,五律第一字必須是平聲,否則叫做犯孤平。具體說來,仄仄平平仄仄平不能變為仄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不能變為仄平仄仄平。其所以稱為孤平,是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孤平是律詩的大忌。在唐人的律詩中,很難發現孤平的句子。但是應該注意,犯孤平只指B型句,仄收的句子(a和b型)即使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例如李白《送友人》的"此地一為別",陸游《夜泊水村》的"一身報國有萬死",都只算拗句,不算孤平。
所謂拗句,就是不依照一般平仄的句子。詩人對於拗句,往往用"救"。具體地說,就是一個句子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然後在本句或對句的適當位置,把該用仄聲的字改用平聲,以便補救。合起來叫做拗救。常見的拗救格式有下列三種:
(1)b型句的拗救:五律的平平平仄仄改為平平仄平仄。如王維《輞川間居贈裴秀才迪》的"寒山轉蒼翠",李白《贈孟浩然》的"紅顏棄軒冕",杜甫《天末懷李白》的"涼風起天末",又《別房太尉墓》的"他鄉復行役"等。七律的仄仄平平平仄仄改為仄仄平平仄平仄。如杜甫《永懷古蹟》(其四)的"蜀主窺吳幸三峽 ",又《永懷古蹟》(其五)的"伯仲之間見伊呂"等。這就是說,五律的第三字拗,第四字救;詩人們最喜歡把這種拗句用在尾聊的出句,即第七句。例如:
回看射鵰處,千里暮雲平。(王維觀獵)
庾信平生最蕭瑟,暮年詩賦動江關。(杜甫永懷古蹟其一)
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明怨恨曲中論。(杜甫永懷古蹟其三)
煩君最相警,我亦舉家清。(李商隱蟬)
記取江湖泊船處,臥聞新雁落寒汀。(陸游夜泊水村)
在唐宋的律詩中,這種拗句幾乎和常規的b型句一樣常見;因此也可以認為不是拗句,而是一種特定的平仄格式。注意:這樣拗救的句子,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是平聲。
(2)B型句的拗救:五律的平平仄仄平改為仄平平仄平。如李商隱《蟬》的"故園蕪欲平"。七律的仄仄平平仄仄平改為仄仄仄平平仄平。如蘇軾《新城道中》的 "溪柳自搖沙水清",陸游《夜泊水村》的"雙鬢向人無再青"等。前面講到B型句五律的第一字、七律的第三字必須用平聲,現在用了仄聲,就必須在五律的第三字、七律的第五字補償一個平聲,以免犯孤平。
(3)a型句的拗救:五律的仄仄平平仄,第三字用了仄聲,詩人往往在對句第三字改用個平聲來補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改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如李白《贈孟浩然》的"吾愛孟夫子,風流天下聞";杜甫《天末懷李白》的"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七律的平平仄仄平平仄,第五字用了仄聲,就在對句第五字改用平聲來補救。也就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改為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如王維《輞川別業》的"雨中草色綠堪染,水上桃花紅欲然"。這種拗救常常和B型句的拗救結合起來。例如李商隱《蟬》:"薄宦梗猶泛,故園蕪欲平。""梗"是a型句的拗,"故"是B型句的拗,"蕪"字兩救。又如蘇軾《新城道中》:"野桃含笑竹籬短,溪柳自搖沙水清。""竹""自"都拗,"沙"字兩救。這種a型拗句也可以不救,如王維《輞川間居贈裴秀才迪》: "復值接與醉,狂歌五柳前。"又如李白的《送友人》,同一首詩中頷聊"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也是拗而不救;尾聊"揮手自茲去,蕭蕭班馬鳴",有拗有救。但是,如果這種句型五律的第四字或七律的第六字用了仄聲(有時是三四或五六兩字都要用了仄聲),那就必須在對句相救。例如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不"字拗,"吹"字救。又如陸游《夜泊水村》:"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有萬"拗,"無"字救。同時還和B型句的拗救相結合,"無"字還救本句的"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