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長紹,男,漢族,1972年8月出生,江西臨川人,國小文化,201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3年7月,黎長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東臨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紀律審查和南豐縣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2023年8月,經撫州市東臨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研究,決定給予黎長紹開除黨籍處分;經南豐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黎長紹
- 出生日期:1972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監察調查,開除黨籍,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臨川區太陽鎮新中村委會主任;
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臨川區太陽鎮新中村黨支部書記;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東臨新區太陽鎮新中村黨支部書記;
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東臨新區太陽鎮新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2022年8月,被東臨新區太陽鎮黨委停職;
2022年9月,辭去東臨新區太陽鎮新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監察調查
2023年7月,撫州市東臨新區太陽鎮新中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黎長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東臨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紀律審查和南豐縣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經查,黎長紹身為黨員幹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紀法意識淡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用於違規吃喝;基層“一把手”成“一霸手”,違規向民眾攤派費用,啃食民眾幸福感、獲得感;擅權妄為,違規使用村級集體資金;沉迷低級趣味,長期參與“以錢為注”打牌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建房申請審批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開除黨籍
黎長紹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在黨的十九大以來不收斂、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撫州市東臨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研究,決定給予黎長紹開除黨籍處分;經南豐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10月,撫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東臨新區太陽鎮新中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黎長紹收受他人財物、套取國家資金問題。2019年至2022年,黎長紹擔任撫州市東臨新區太陽鎮新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村民財物總計73.38萬餘元;簽訂虛假項目契約,套取國家資金24.46萬餘元。此外,黎長紹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8月,黎長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