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和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口岸物流工作和物資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在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起草擬訂我縣國內外貿易、國際和區域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口岸物流工作和物資行業管理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年度商務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布重要商務信息,參與協調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
(四)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五)加強對外經貿合作,擴大對外開放,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促進全縣開放型經濟發展。
(六)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組織實施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的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七)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成品油流通進行行業管理。
(八)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的建設,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負責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負責出口加工區的指導協調和審核、報批工作。
(九)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利用內外資工作。
(十三)依法核准、推進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與我縣經濟技術合作交流事務。
(十四)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協調推進工作;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外地駐黎商會、駐黎辦事機構和贛商聯合會和外地黎川商會的溝通聯繫工作。
(十五)負責為來黎投資者及在黎投資企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受理、督辦來黎投資者的求助、舉報、投訴等事項。
(十六)負責對口聯繫和承辦省、市開放型經濟部門交辦的工作,組織和處理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開放型經濟工作統計、調度和考核工作。
(十八)負責對外宣傳全縣招商引資政策和投資環境,收集、整理、編印、發布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建立和完善外來投資企業信息庫。
(十九)指導和推進全縣口岸建設的申報、建設、驗收和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物流園區、城市配送體系建設規劃的實施。
(二十)組織口岸“大通關”工作,協調處理我縣進出口貨物在通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負責發展口岸中介、國際貨代、船代等口岸行業的協調管理。
(二十一)開展物流產業發展的調查研究,負責物流產業經濟統計和運行分析。指導物流產業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強企業管理;引導物流產業結構、市場開發的調整升級。
(二十二)負責全縣口岸文明共建的組織實施;督促引導口岸各單位對職工進行涉外政策、紀律和安全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問題和嚴重違反紀律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做好物流企業間的協調聯繫工作,加強行業規範與自律。
(二十三)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十四)負責全縣物資流通行業的行業管理,監督物資企業執行國家有關法規。負責對特種物資(包括民用爆破物資、二手車交易、汽車)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完善民爆器材管理。
(二十五)負責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和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配合有關單位做好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做好大型商場、大型市場、成品油流通、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指導督促有關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二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做好日常政務、文書處理、政務公開、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黨建、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宣傳、綜治、精神文明、效能建設、工、青、婦、計生等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做好人民來信來訪、提案督辦、來賓接待、會議籌辦等工作;負責財務、行政審批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國內外投資促進股。負責利用內、外資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全縣招商引資、利用內外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負責做縣招商引資、利用內外資統計、調度、考核工作;完成其他國內外投資相關工作及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三)國內外貿易服務股。負責對外貿易合作、外貿出口、商貿服務、現代服務(電子商務)相關工作;負責研究擬訂縣外貿出口、商貿服務、電子商務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境內外展會等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完成其他國內外貿易相關工作及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市場行業管理股。負責市場體系建設、物資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縣市場體系建設、物資行業管理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對成品油市場行業管理;負責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全縣物資流通行業的行業管理,監督物資企業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完成其他市場體系建設、物資行業管理相關工作及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人員編制
黎川縣商務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
主要領導
裘小英職務: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商務局黨、政全面工作,及口岸辦工作。
李麗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工青婦、財務、計畫生育、行政審批、招商引資、市場建設、成品油市場管理、安全生產、百貨公司(外貿公司)、五交化公司、民爆公司、再生公司。
鄧超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黨建、人事、信訪、老年工作、社會綜合治理、國內外貿易、商貿服務、利用外資、商業會展、食品公司、副食品公司、物資總公司。
萬洪浩職務:口岸辦主任協助局長分管口岸辦、現代物流、電子商務、新農村建設、扶貧工作,協助辦公室工作,分管商業綜合公司、釀造廠、燃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