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縣應急管理局

黃龍縣應急管理局

黃龍縣應急管理局是黃龍縣人民政府下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龍縣應急管理局
  • 上級部門:黃龍縣政府
  • 聯繫地址:黃龍縣中心街39號 人民政府東3樓
領導機構,主要職責,下屬單位,
黃龍縣應急管理局,是黃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領導機構

局 長:薛延峰(負責應急管理局、縣安委辦全盤工作,分管人事、財務)
副局長:欒順平(擔任駐村工作隊員)
副局長:范向東(分管縣安委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訪、辦公室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副局長:王 靜(分管災害救助、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三創”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擬訂全縣相關地方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三)負責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指導各鄉鎮、部門應急預案編制,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事故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黃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依法負責全縣消防管理工作,督促各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防火職責,指導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縣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和工礦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指導有關部門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全縣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負責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應急救災物資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縣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負責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黃龍縣災害應急保障服務中心
負責人:楊友森(主任)
為應急管理提供信息、技術支撐和物資、裝備、後勤保障。負責收集應急突發事件相關信息;承擔應急保障信息及無線通信裝備的運行、維護等工作;開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等方面的技術研究;負責應急救援、防災減災物資的儲備管理;參與自然災害類事件的應急救助等;接受救災物資捐贈;開展防災救災技術交流合作;完成縣應急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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