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評論,人物經歷,人物事件,最終判決,
人物評論
人物經歷
公開資料顯示,16歲高中畢業後,黃鈺剛在廣州軍區守備團、武警城市邊防隊服役。1982年,黃鈺剛復員,先後在深圳市下沙工藝電子廠、深圳市南油集團下屬中興聯合有限公司等單位任職。
1992年,吳晨與黃鈺剛結識時,黃已是名滿深圳的商人。
工商資料顯示,1992年至1998年,黃鈺剛先後以黃澤林的名字,獨資或合資開辦過深圳市萬利寶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萬利寶大酒店、深圳市天陽城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陽城歌舞廳、深圳市華盛海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
這期間,是黃鈺剛最風光的時期。天陽城歌舞廳開設在華強北一帶,兩層樓,30間包房。90年代的華強北,到處廠房林立,遠不如現在繁華,天陽城是當地最出名的歌舞廳。
1996年左右,湖南商會的內部雜誌刊發深圳湖南籍商人財富榜,黃鈺剛排在第5位。
當時,黃鈺剛與妻子離婚,正在讀國中的兒子跟著母親。黃鈺剛找了一個小他十幾歲的孔姓上海女孩做女朋友。
2015年7月29日中午,王林的代理律師陳有西稱,昨天(7月28日)上午,王林妻子代表王林和自己,已經向萍鄉市公安局提起刑事報案,控告黃鈺剛等詐欺團伙冒充中央領導機關,騙取610萬巨款,要求公安機關併案偵查。追究詐欺罪犯責任,並追回損失。並向公安機關提供了20份報案證據。公安機關已經簽收研究。
人物事件
在一次訪談中,黃鈺剛感慨:來深圳34年,我失敗過,也成功過,經歷過輝煌,也遇到過挫折。但慶幸的是我沒有放棄,一直堅持下來。
7月19日,吳晨在新聞中看到了黃鈺剛與王林的合影。
吳晨早就知道王林,在他印象中,王林是一位“大師級”“政商掮客”,但“沒想到他栽到了黃鈺剛手裡”,“偽造中央部委檔案等事,那是黃鈺剛的風格。王林被他騙了。”
最終判決
2017年4月28日上午9時,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鈺剛等五名被告人案件一審公開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黃鈺剛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