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譚雅

黃譚雅

黃譚雅,女,愛好購物、旅遊。

2019年4月25日,黃譚雅在浙江李先生的淘寶店購入18件衣服。五一期間,穿著購入的衣服前去西藏旅遊拍照,回來後於2019年5月5日下午要求全部退貨,引發網友熱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譚雅
  • 性別:女
  • 人物事件:網購18件衣服旅遊拍照後退貨
  • 愛好:購物、旅遊
個人生活,人物事件,律師說法,

個人生活

黃譚雅愛好購物、旅遊,自稱一年要買幾百件衣服。

人物事件

2019年4月25日,黃譚雅在浙江李先生的淘寶店購入18件衣服,總價4600多塊錢。五一期間,黃女士穿著購入的衣服前去西藏旅遊,回來後於2019年5月5日下午要求全部退貨,引發網友熱議。
黃譚雅
黃譚雅
2019年5月12日,阿里巴巴集團公關部稱,經協商,申請退貨的18件衣服中,有9件曾在旅遊過程中試穿、拍照。依據平台規則及買賣雙方初步協商,已外出試穿的衣服將不予退貨退款,其餘沒有試穿且不影響賣家二次銷售的衣服將進入退貨流程。淘寶方面同時表示,個案不會影響淘寶現行的“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
截至2019年5月13日,黃女士未通過自己微博表態採用哪種方式退貨。

律師說法

可適當修正“7天無理由退貨”適用範圍
北京律師表示,這位買家在“7天無理由退貨”規則下要求退貨,不存在法律責任,但卻有失誠信。“7天無理由退貨”的意思是,簽收貨物後7天內,且貨物不影響賣家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如因主觀原因不願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申請。因而在該事件中,買方利用規則的行為不存在法律責任。但卻有失誠信,因為穿著新衣服旅遊拍照實質上是認可衣服的品牌與質量,只是利用規則使用7天。
對於這種利用平台規則的惡意購買行為,律師建議,平台方可以藉此發布誠信榜,公布不守誠信的顧客,並在此基礎上適當修正“7天無理由退貨”的試用範圍,對誠信失分的買家加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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