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黃花梨翹頭案是明代的家具文物,原屬清宮舊藏,現收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
基本介紹
案面兩端翹頭,側沿打窪。面心框線內鑲仔框,仔框內鑲癭木板心。直牙條,牙頭開蝠形透孔。方直腿,外側一面的正中刻凹線,兩邊飾雙打窪線條,兩側面與內面飾單打窪線條,四角倒棱。側腿間裝雙橫棖,棖四面打單窪,四角倒棱,棖間鑲海棠式開光洞。足下踩托泥,托泥底部作出壼門曲邊。
案是一種長方形、下有足的承托家具。有人常將桌和案混為一談,這裡稍加說明:一般講,桌的四腿在桌面四角且成直角。而案的四足不在四角而是兩頭縮進案面。案又有平頭案和翹頭案。此件為翹頭案,所謂翹頭,指案面兩端上翹的部分,明代稱“飛角”。案在明式家具中常見,為“品牌”家具。此案夾頭榫,牙子線條優美、玲瓏,前後腿上部用雙棖,因此案較小,故沒有做足托,修長的案腿顯的亭亭玉立,得“清”、“秀”二字訣。
此案為“嘉木堂”藏品。
此案小巧精緻,做工講究,體現了明代家具的典型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