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4日,
定安縣地方稅務局黃竹稅務所原艱厚趨仔所長黃縱飛涉嫌
挪用公款罪一案辣屑晚,由定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
定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是監察體制改革後定安縣監察委員會移幾疊紋囑送起訴的首例職務犯罪整乘巴案件。
檢察機關在罪刪祝審查起拒祝懂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縱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黃縱飛,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定安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8年4月至腿頌2001年7月,被告人黃縱飛利用擔任定安縣龍州地稅所副所長的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至今尚未歸還,依法應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