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地方稅務局

定安縣地方稅務局是負責全縣地方稅收征管業務指導和稅收征管工作的行政機構,系統人員編制136人,負責管理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安縣地方稅務局
  • 地址:見龍大道
  • 行政人員編制:125人
  • 事業人員編制:8人
  • 地區:海南省定安縣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幹部隊伍,管理稅種,地理位置,

歷史沿革

1994年10月,稅務機構分設,定安縣地方稅務局為定安縣財政稅務局內設副局級單位,負責全縣地方稅收征管業務指導和稅收征管工作。1997年4月財稅分設,定安縣地方稅務局升格為縣政府直屬機構(正科級)。1998年8月,全省地方稅務機構實行省局垂直管理體制,更名為定安地方稅務局,屬省地稅局和定安縣政府雙重管理。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股、人事教育監察股、徵收管理股、所得稅管理股、稅政管理股等7個股級職能機構和稽查局(股級直屬機構)。垂直管理16個直屬地稅所和辦稅服務大廳(股級)。
2000年11月,縣政府決定將農業四稅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並批准設定定安縣地方農稅局,為定安地稅局內設副科級單位。2001年12月,定安縣政府再次將農稅局劃出定安地稅局。
2003年7月,海南省地方稅務局批准定安地方稅務局系統機構改革方案,明確了全縣地方稅務系統機構設定、職能配備和人員編制。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室、徵收管理室、法規稅政室、人事教育室、監察室等6個股級機構,下設稽查局為直屬執法機構和信息中心為附屬機構(正股級事業單位),增設南麗湖稅務所,原定城稅務所和直屬一所、直屬二所按區域和行業劃分設立城東、城南、城西、城北稅務所和建築安裝車輛稅務所,永豐稅務所併入龍湖稅務所、坡寨稅務所併入富文稅務所。2005年12月,龍湖稅務所與南麗湖稅務所合署辦公,至此,定安地稅局直屬建築安裝車輛、城東、城西、城南、城北、龍湖、黃竹、龍門、嶺口、翰林、龍河、富文、新竹、雷鳴、南麗湖和辦稅服務大廳等16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組織實施所在縣地方稅收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計畫、規劃;負責處理稅收政策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按稅收管理許可權審批和報批減免稅事項;編制和分配各期的稅收計畫,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所在縣一級稅收的評稅、發票的管理;指導、監督稅務登記工作;執行稅收檢查的規程和標準,編制稅收檢查計畫,開展稅收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和重點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稅務行政複議,配合法務部門做好稅務刑事違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分析經濟信息工作,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收宣傳,開展稅務諮詢和納稅服務工作;負責內、外資企業稅收的徵收和管理;領導和管理所在縣的稅務稽查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公務員的教育培訓及紀檢、監察和廉政教育工作。。

幹部隊伍

全地稅系統人員編制136人,其中、、工勤人員編制3人。現在職人員121人,其中行政人員編制114人、事業人員編制6人、工勤人員1人。
目前,全地稅系統有研究生1名,占總人數的0.83%;大學本科文化程度36人,占總人數的30%,大專文化程度61人,占總人數的50.41%。,是一支知識型、專業型的隊伍。
稅收收入定安地方稅務局成立以來,圍繞打基礎、抓規範、上台階這個思路,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隊伍建設為保證,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使定安地稅事業得到全面發展。2003年至2005年,定安地稅局稅收收入以年均12.4%的速度增長,共組織收入8631萬元,連續三年超額完成省地稅局和縣政府下達的地方稅收收入任務,為定安縣改革、發展、穩定提供了強大的財務保障。

管理稅種

定安地方稅務局負責管理的稅種主要是: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房產稅、印花稅以及教育費附加、文化體育事業建設費等。

地理位置


定安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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