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縣行政公報》創刊於1936年,由山東黃縣縣政府編輯發行,半月刊,館藏多期,停刊日期及原因不詳。該刊屬於政府公報,公布中央暨本省、本縣法規,命令,記載本縣各項行政事務,增進行政效率為宗旨,內容有中央法規、本省法規、本縣規程,委任令、訓令、指令、批示,呈文、公函、布告,各項會議紀錄和例行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縣行政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36年9月
- 出版周期:半月刊
刊登內容
刊載有照由韓復榘、張鴻烈、李樹春、何思源等人的省政府命令,例如《山東省政府訓令:民副第一六二七號(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令黃縣縣長:為奉令重要陵墓及有關史跡石刻附近地帶應由地方政府酌量收買負責保管等因令仰遵照由》、《山東省政府訓令:教副字第一四三七號(二十五年十月):令黃縣縣政府:為抄發實施民眾補習教育各項法規令仰査收參考由》等。刊登有李鐘豫的縣政府命令《指令:黃縣縣政府指令:民字第七號(二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令第五區隊長:呈一件為呈報改選李家村村長以林泰慶當選請核委由》、《黃縣縣政府指令:民字第七號(二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令第五區隊長:呈一件為呈報改選李家村村長以林泰慶當選請核委由》等。
刊登有大量的法律法規,包括區政府、省政府和中央所頒發的各種法規,例如《本區法規:山東省第七區各縣鄉農學校學董會暫行辦事規則》、《本省法規:山東省第五民眾教育輔導區各縣輔導會議規程》、《本省法規:山東省營金礦管理委員會招工承作採金規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