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紅群,男,壯族,1977年2月生,廣西平果縣人,200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桂林理工學院土木工程專業畢業。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果市城市管理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8月,黃紅群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紅群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壯族
- 出生日期:1977年2月
- 畢業院校:桂林理工學院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5.01—2005.03廣西平果縣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助理工程師
2005.03—2010.3廣西平果縣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任站長
2010.03—2011.09廣西平果縣水利局辦公室主任
2011.09—2013.03廣西平果縣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2011.02至2013.07就讀桂林理工學院土木工程專業)
2013.03—2014.05 廣西平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14.05—2015.12 廣西平果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書記
2015.12— 2023.08廣西平果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5月,黃紅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平果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經平果市委批准,平果市紀委監委對平果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紅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黃紅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法紀,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大搞“一言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紅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百色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紅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