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是黃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歷史沿革,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2月28日,黃石市水利和湖泊局正式掛牌成立,地址位於磁湖東路2號。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綜治、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部門預算決算、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負責組織行政審批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水政執法科)。起草地方性政策措施,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跨區域水事糾紛,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
(三)政工科(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群團、精神文明創建、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四)水資源水保科(節水科)。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參與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五)河湖長制工作科。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推行河湖長制的精神,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
(六)規劃建設科(監督科、移民科)。 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擬訂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洪水影響評價審批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承擔水利科技工作。制定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水利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利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審核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
(七)河湖庫科。指導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江河、河口的開發、治理與保護。指導河道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指導河道堤防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指導湖泊工程、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重要湖泊的治理、保護和開發。編制湖泊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湖泊、水閘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指導湖泊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實施湖泊保護區和控制區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閘除險加固工作。指導水庫新建和除險加固工作。指導河道堤防除險加固工作。組織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指導水庫工程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水庫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八)水旱災害防禦科(農村水利水電科)。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現任領導
黃石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書記、局長:查俊華;
余炳華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曉紅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亞洲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長;
楊三傑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
方明新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蓋希光同志任市水利和湖泊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