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為適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需要,市政府將市勞動局和原市經貿委部分職能合併,組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隸屬市經貿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地理位置:黃石市
- 性質:政府組織
- 隸屬:市經貿委
簡介,職責,機構,機構職責,領導介紹,
簡介
2004年10月,又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原市經貿委劃出,升格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職能,與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煤礦安全監察局合署辦公,內設辦公室、法規科技科、安全監督管理一科(非煤礦山監管)、安全監督管理二科(工廠商貿監管)、安全監督管理三科(煤礦監察)、危化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政工科(紀檢監察室)等7個科室。我局自組建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安監局的指導下,緊緊圍繞省、市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以實施《安全生產法》為主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積極履行市政府賦予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堅持關口前移抓預防,重心下移抓基層,責任上移抓領導,堅定不移抓嚴管,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穩中有降、逐步好轉的良好態勢,為構建“和諧黃石”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2005-2006年,市政府被連續兩年被省政府表彰為“全省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優秀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連續兩年被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表彰為“全省安全生產先進單位”。2006年,陳啟詠局長被國家人事部、國家安監總局授予 “全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黨組書記陳新勝被國家安監總局授予“安全生產監管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職責
1、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
3、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權。
4、依法監督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5、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和綜合管理全市各類傷亡事故分析;依法組織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及上報工作。
6、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及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企業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7、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
8、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考試和註冊工作。
10、組織、指導和協調煤礦救護、危化品等應急救援工作。
11、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12、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13、承辦 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序號 | 批准機關及文號 | 機構名稱 | 機構級別 | 領導人數(正職) | 領導人數(副職) | 非領導人數 | 其他工作人員數 | 備註 |
1 | 黃政辦發[2004]122號 | 辦公室 | 正科級 | 1 | 1 | 0 | 5 | |
2 | 黃政辦發[2004]122號 | 法規科技科 | 正科級 | 1 | 1 | 0 | 1 | |
3 | 黃政辦發[2004]122號 | 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 正科級 | 1 | 0 | 0 | 2 | |
4 | 黃政辦發[2004]122號 | 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 正科級 | 1 | 0 | 0 | 1 | |
5 | 黃政辦發[2004]122號 | 安全監督管理三科 | 正科級 | 1 | 1 | 0 | 0 | |
6 | 黃政辦發[2004]122號 |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 正科級 | 1 | 0 | 0 | 1 | |
7 | 黃政辦發[2004]122號 | 政工科 | 正科級 | 1 | 0 | 0 | 1 |
機構職責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黃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89號)和《中共黃石市委、黃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黃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黃文〔2009〕44號)精神,設立黃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市衛生局的組織查處全市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紀行為、全市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審查、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市職業衛生健康培訓工作職責。
(二)增加指導全市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職責。
(三)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
(四)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五)加強對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六)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全市安全生產中的有關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定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中央、省在黃石和市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中央、省在黃石和全市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初審責任。負責全市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五)承擔全市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全市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初審工作,組織查處全市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擬訂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國家、省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和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全市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全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系統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市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市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財務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辦公,擬訂局機關工作規劃和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建議提案、督辦、保密和值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檔案和重要報告;承擔綜合治理、信訪和維穩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聯繫和掌握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專項督查工作。
(二)法規科技科
組織實施工礦商貿企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擬訂全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典型經驗的調研、總結和交流推廣工作;負責局機關執法文書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業務工作實施指導和督查;組織查處應由市級直接查處且有較大影響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對全市安全生產較大以上事故實施行政處罰;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全市相關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三)綜合監督管理科(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信息統計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提出全市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職業危害等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和重特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依法監督檢查全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全市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審查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相關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市內有關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組織查處中央、省屬在黃、市屬企業以及由市級直接查處的相關行業職業健康衛生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依職權對全市相關行業職業危害事故實施行政處罰;參與組織有關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市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全市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全市非煤礦山及其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督查和安全標準化工作;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依法關閉;負責查處中央、省屬在黃、市屬企業及應由市級直接查處的相關行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職權對全市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實施行政處罰;參與組織全市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消防、農業、水利、電力、民爆、特種設備、旅遊、教育、郵政、電信、體育、林業、質監、氣象等有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組織指導全市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相關行業和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督查和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查處中央、省屬在黃和市屬企業及應由市級直接查處的相關行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職權對全市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實施行政處罰;參與組織全市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三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全市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和初審工作,參與組織指導全市相關行業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全市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督查和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查處中央、省屬在黃、市屬企業及應由市級直接查處的相關行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職權對全市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實施行政處罰;參與組織全市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外受理本部門所有審批事項,可直接辦理的事項即時辦結,對需要由其他科室辦理的事項承擔綜合、協調、指導、督辦的責任。
(七)安全監督管理四科
依法監督檢查全市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參與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指導全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督查和安全標準化工作;依職權負責對全市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實施行政處罰;根據湖北煤監局委託,參與組織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及重大事故的上報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組織煤礦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八)政工科(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和黨群工作;負責局黨組會、民主生活會、中心學習組會議的有關工作;參與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督查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到位;承擔全市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受省局委託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市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操作資格考核工作及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市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相關工作。
四、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工勤事業編制2名,計25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1正3副(過渡期2正3副,含1名黨外正職),紀檢組長由1名副職擔任,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其中正科8名,副科4名。
五、其他事項
(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定和標準;負責全市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初審和上報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擬訂職業衛生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職業衛生市級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防治、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全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全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技術性、輔助性、服務性工作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
六、附則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黃石市鐵山區安監局
領導介紹
黨組書記、局長:秦永宏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祖國
黨組成員、副局長:魯明舫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延忠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勇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徐天剛
調研員:陳啟詠
副調研員:郭曉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