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城市管理局

黃石市城市管理局隸屬於黃石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石市城市管理局
  • 所屬部門:黃石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黃石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和市容環境衛生髮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及實施細則,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和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管理與監督。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對全市範圍(除開發區、工業園區外)規劃批准永久性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產生的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工作。
(四)負責編制市級城管執法和市容環衛行業城市維護資金的使用計畫與劃撥,並跟蹤監管資金使用。
(五)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標準的制定,擬訂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執法有關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城管執法的指導、檢查、督察及考核工作;負責協調城管執法隊伍的建設、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城市管理執法案件的應訴工作。
(七)依法組織徵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城市建築渣土處置費,負責編制該資金的使用計畫,經批准後予以實施,並跟蹤監管資金使用;負責環衛服務市場化運作的招投標工作和監管。
(八)負責城市管理和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科學技術的研發和套用;建設、管理“數字城管”和城市管理信息網路系統。
(九)負責環衛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築垃圾的統一管理,對未經核准處置建築垃圾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編報城市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過程進行監管。
(十)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等廢棄物處理的單位和個人的資格審批及核准工作;負責因教學科研、醫用以及其他特殊業務需要飼養家禽家畜的審批;負責因特殊情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或者舉辦活動的審批;負責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環衛設施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構建物或者其他設定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大型廣告的設定;負責商業廣告、社會公益廣告、主幹道門面招牌的設定審批及執法管理。
(十一)負責指導、督促、協調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和街道、社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並開展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十二)負責對職責範圍內違法建築管控情況的考核和查處工作,協調查處違法建築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十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創國家衛生城市”,“楚天杯”等創建活動。
(十四)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