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黃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黃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黃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2月24日,黃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正式掛牌成立,地址位於廣州路集中辦公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大政策、行業標準、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研究分析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性、系統性、長遠性重大問題。參與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編制。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管理。
(二)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性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年度計畫、資金計畫和城市配套費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項目的統籌、策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重大項目的前期研究。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統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參與編制城市維護資金使用計畫。
(三)擬訂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指導全市貫徹執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組織指導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負責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棚戶區改造。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保障性住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負責編制全市住宅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推進國家住宅產業技術標準和行業規範的實施,綜合協調和推進全市住宅產業現代化及節能省地型住宅產業發展。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中住宅建設、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的統計工作。
(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和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裝飾裝修、房地產估價與經紀和白蟻防治的監督與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查、審批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物業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六)擬訂住房資金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住房資金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指導監督市本級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存量房交易監管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房改售房資金等住房資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監督管理。監督房改房超面積淨收益、補繳房款,經濟適用房上市收益、超面積房款的歸集。監督指導住房資金信息化建設、資金統計與分析等工作。
(七)負責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及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傳統村落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重點鎮建設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八)擬訂建築業行業發展改革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施工許可審批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建築企業資質審查、審批和從業人員管理。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擬訂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負責組織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審定、編制和推廣。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十)擬訂勘察設計和行業科技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承擔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負責行業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和建築節能管理工作,負責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城鎮建設及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十一)擬訂發展套用新型牆體材料和發展散裝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的職能。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二)承擔建設行業稽查責任,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問題實施稽查,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職責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綜合統籌職責,增強城市綜合承載力、城市防災減災綜合能力和節能減排功能。強化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促進建築業發展相關職責。推進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務服務信息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余常晏;
馮鵬鷹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旭松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凱軍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程超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駱進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
尹強同志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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