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琮(宋朝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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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琮為宋朝官吏,字子方,莆田人(生卒不詳),唐校書郎黃璞的後裔,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中進士,授長溪縣縣尉,縣尉主管社會治安。每次派員下鄉巡查,他總是預先約束手下官吏,不得任意騷擾百姓。遇有重大巡查急務,他從不向地方百姓派款派夫,因此深得百姓敬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琮
  • 國籍:中國宋朝
  • 出生地:莆田
  • 職業:宋朝官吏
簡介,生平,社會評價,清朝兵部侍郎,清朝虎門提標守備千總,

簡介

生平

黃琮不久,父親病故,竟至於無錢安葬。長溪縣令見狀,就與手下官員捐集了幾千緡錢贈助他,黃琮堅辭不受說:“親人病故是自家的事,我哪裡能趁機得利呢?”於是徒步護送父親的靈柩回鄉。
三年守喪服除,改任福清縣尉。福清境內多山,有座山叫盧嶺,峻峭險拔,高逾百丈,是大路的必經之地。一遇大雨,山上泥淖橫流,商旅寸步難行。黃琮得知詳情,慨然捐獻自己的俸祿,倡修山路,鋪上石塊,一縣百姓人人稱善。
不久,黃琮升任通仕郎知閩清縣。當時宋徽宗崇奉道教,全國上下道觀大興,道教經書(道藏)被視為聖典,各地爭相收藏。福建安撫使黃裳命令下屬各縣,強行向老百姓徵收幾百萬錢財,用於興辦道藏館。黃琮深知老百姓連年貧困,財力已盡,考慮再三,決定拒不執行徵收令,親自趕到安撫衙門,陳述利害關係,並且拿出了自己四個月的俸祿,替一縣百姓交了這筆徵收款。閩清縣百姓聽到這個訊息後,感激涕零,群情慨然,紛紛集資修建生祠,奉祀他。不久,黃琮改任同安縣令(今屬廈門市),又為當地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當地民眾又為他建祠,紀念他的功績。
不久,又改任侯官縣(今福州市)令。侯官縣是福建的大縣,縣裡做官的人多。有個姓余的太宰,捐建了一座規模宏大的香火寺,寺里田產眾多,每年有上千擔的租糧收入。按法必須向地方官府繳納田畝捐,但是,香火寺依恃太宰權勢,一向抗拒交納,而把自己的田畝捐移加給別的寺廟,歷任知縣都奈何它不得。黃琮聞訊,便於夏秋收穫之際,派兵守住寺門,自己則和糧捕官員坐鎮寺內,督責方丈,查點寺里租糧入庫數量,按數嚴征應交捐銀,一分不少。侯官縣的富戶當時都暗地稱他:“清廉無比,執拗有餘。”黃琮依法辦事,得罪了當地的一些權貴。所以,在任不到兩年,就被調往閩北泰寧縣當知縣。
當時,剛好朝廷派內臣楊安時為福建廉訪使,到閩省考查官吏。楊到泰寧縣衙,黃招待平平,楊便多次私下暗示黃,要巴結賄賂上司;但是黃都拒不回答。楊切齒痛恨。回京奏事,見到朝廷官員他就用惡言冷語詆毀黃琮。
有一天,宋徽宗召見楊,問他在福建廉訪期間,有無發現賢德的縣令。徽宗向得突然,出其不意,楊一時錯亂驚愕,答不出來,急思片刻,只記得黃琮一人的姓名,就極口稱讚黃琮。宋徽宗大喜,著即下詔,令黃琮進京。徽宗特別優恤,賜給章服,提升為漳州通判。漳州百姓聞訊,出城夾道歡迎。在漳州任上,黃與當地百姓同心同德,做出了顯著的政績。宣和間,金兵南侵,中原大亂。黃琮又受命統一指揮建(州)劍(南劍州)二州士兵,做好攻防準備,徽宗又賜給他五品服,進階朝奉郎。後又兼任嶺口鹽倉監督、長樂縣稅等職。62歲那年,因母親年老退休返家。

社會評價

宣和初,朝廷評選縣級清官,福建有黃琮、陳麟、翁谷三人入選,時號“閩部三循吏”。三人之中黃琮又位居第一。著有《黃通判文集》二百卷。

清朝兵部侍郎

黃琮(?—1863)雲南昆明人。道光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擢兵部侍郎,以親老乞養回籍。鹹豐七年,雲南回亂方熾,命琮偕在籍御史竇垿治團練。時餉絀兵單,疆臣主且剿且撫,而漢、回讎隙素深,團練驕悍不聽約束,往往撫局將成,練勇擅殺降回,益紛擾。總督吳振棫劾琮及竇垿辦理失當,皆褫職。事稍定,振棫疏陳縱容練勇諸事,皆出竇垿主持。琮當省城被圍時,登陴固守有勞,又勸捐出力,詔復原官。
同治二年,逆回馬榮詐降,入城戕總督潘鐸,肆殺掠,琮遇害,贈右都御史。光緒中,巡撫潘鼎新為請,予諡文潔。

清朝虎門提標守備千總

黃琮 位元組庵,香山人。例捐千總。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被派入廣州協右營效力。改任內河水師。歷署守備都司、虎門提標守備千總。道光二年(1822年)改任外海水師,多次戰役獲勝。上司嘉獎給五品頂戴,記大功。道光十九年林則徐來粵查禁鴉片煙土,薦琮隨同參將到東莞鎮下村,緝繳鴉片私販,琮派兵圍捕煙販,擒英人百麥、馬禮臣二頭子。因捉獲販賣鴉片煙土奸民有功,補碣石右營外海守備,升龍門、吳川協營都司。英人百麥、馬禮臣釋放後不服,大舉入侵,黃琮據虎門沙角、大角炮台連日接戰抵抗,受重傷,搶救愈後敘升碣石營游擊。道光二十年升護理崖州協副將,再升補海門營參將,未到任於二十六年卒於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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