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燦陽

黃燦陽,惠安縣第四中學公車私用責任人。

人物簡介,違紀通報,

人物簡介

惠安縣第四中學公車私用責任人

違紀通報

惠安縣第四中學原校長鄭建榮公車私用問題,給予鄭建榮撤銷黨內外職務處分,由專業技術五級降為專業技術七級,並追繳公車私用發生的款項人民幣8340元,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黃燦陽、辛立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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