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湘晴,男,漢族,1965年3月出生,廣東和平人,在職大學學歷,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2019年11月,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湘晴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和平
- 出生日期:1965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免去職務,依法逮捕,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6年07月,廣東實驗中學任教;
1986年10月,廣東實驗中學任團委書記;
1989年06月,廣東省教育廳團委書記;
1999年02月,廣東教育書店經理(副處級)
2005年07月,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支部書記兼廣東廣弘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07年02月,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支部書記,廣東廣弘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廣東廣弘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8年04月,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支部書記,廣東廣弘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廣東廣弘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9年02月,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支部書記,廣東廣弘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2009年04月,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支部書記
2009年08月,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4年01月,廣東省商貿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7年01月,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4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訊息: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黃湘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19年4月,被免去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職務。
依法逮捕
2019年10月,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黃湘晴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10月,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黃湘晴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依法雙開
2019年10月,經查,黃湘晴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違規打高爾夫球;私慾貪慾膨脹,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進行非法關聯交易,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承接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湘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湘晴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19年11月,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黃湘晴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湘晴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6年至2018年,被告人黃湘晴利用擔任廣東教育書店經理、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在發行教材教輔、經營連鎖書店、經營發貨站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