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淮學院紅十字會,2009年由黃淮學院黨委發起成立的校園公益組織,“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為指引,以“紅動黃淮”的活動口號為方向,隸屬於黃淮學院校團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淮學院紅十字會
- 外文名:Red Cross Society of Huanghuai University
- 簡介:黃淮學院黨委發起的校園公益組織
- 詞性:名詞
- 分類:機構
- 名譽會長:楊德東
- 學生會長:崔永帥
- 社團類別:校園公益性社團
- 會訓:人道博愛奉獻
- 地區:中國 河南 駐馬店
社團簡介,社團文化,協會宗旨,活動開展,經典活動,組織機構,
社團簡介
社團成立及發展史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成立於2009年09月,由黃淮學院黨委發起成立的校園公益組織,我們以“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為指引,以“紅動黃淮”的活動口號為方向,經過六年的努力我們已經擁有在校會員3000餘人。幾年來在市紅十字會和團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師生的大力支持下,在眾多志願者的辛勤努力下,黃淮學院紅十字會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並已成為學校最有影響的社團之一,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在上級紅十字會和學校團委的指導下,大力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積極做好ICB項目培訓、義務獻血宣傳、急救知識培訓、預防愛滋病宣傳等校內外各種志願服務活動、募捐救助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受到國家級、省、市多家新聞媒體的報導,開創了我校紅十字會事業科學發展的新局面。
主要職責
協助駐馬店紅十字會開展宣傳、募捐等力所能及活動;在校開展人道主義的宣傳活動,組織形式多樣的社區服務提高在校生人道主義意識;在校學生中吸收紅十字志願者。
紅十字會是一個世界性的組織,我校紅十字會宗旨是"人道、博愛、奉獻"。建會幾年來,我們不斷地完善組織機構和制度建設,積極地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總結以往的工作經驗,立足校園,廣泛地開展了豐富多彩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社團文化
協會宗旨
黃淮紅十字會宗旨是"服務紅十字會,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社團活動
活動開展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秉承紅十字青少年精神,自2009年成立以來參加和開展了“世界5.8紅十字日”、“愛心急救知識競賽”、“12·1預防愛滋病宣傳”“駐馬店市紅十字會急救知識培訓”、“為災區兒童展開愛心衣物募捐”等大型學生活動,組織社團成員學習、交流和素質培訓。
經典活動
1、敬老院福利院之旅
2、同伴教育
3、急救知識培訓
4、無償獻血活動
5、121世界愛滋病日宣傳活動
6、關註失愛兒童活動
7、關心特殊兒童
8、防災防震演習
組織機構
部門簡介
辦公室(原秘書部):
負責會議召集;記錄會議內容(文字與圖像);重要事項的督辦;檢查會員的出勤;按期總結紅會的活動成果,並把相應的資料上傳;管理紅會的資料和財物。
組織部:
組織籌備重要活動,負責起草活動的策劃,規範各部門的分工,協調各部門的幹事與會員;對相關的活動進行總結;聯繫社會福利保障機構,組織人員參與機構的活動;手語培訓和成分血的宣傳;志願者的招募。
實踐部:
配合各部門工作調遣和安排,完成活動的宣傳和組織;保障活動的每一個環節的有序進行。
財務部:
負責社團與其它社團、人員或組織機構的聯繫,包括1.與政府機關、新聞媒體、區紅會及各項活動參與單位的聯繫,保證社團的日常工作和活動的正常進行;2.與兄弟院校的有關組織聯繫,促進彼此之間的交流與合作;3與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單位聯繫,積極為社團籌措活動經費。
宣傳部:
負責社團活動的前期宣傳工作,包括展板、橫幅、海報等;負責紅會大型活動的背景製作;負責校學生會的櫥窗展示,向校內媒體(校新聞網、校電視台、校廣播站、校報)提供相關新聞稿件;負責某些情況下在學校範圍內倡議書的制定、發放工作。
歷任會長及主要成員
年度 | 職務 | 姓名 |
2009.9-2010.6屆 | 不詳 | 不詳 |
2010.6-2011屆 | 不詳 | 不詳 |
2010.6-2011屆 | 不詳 | 不詳 |
2011.6—2012.6屆 | 不詳 | 不詳 |
2012.6—2013.6屆 | 會長 | 李清雲 |
2013.6—2014.6屆 | 會長 | 劉軒軒 |
2014.6—2015.6屆 | 會長 | 王寧奇 |
- | 副會長 | 馮江 |
- | 團總支 | 黃瑞雪 |
- | 組織部部長 | 許登東 方月 |
- | 辦公室部長 | 何怡 |
- | 宣傳部部長 | 張青青 馬帥偉 |
2015.6—2016.6屆 | 會長 | 崔永帥 |
- | 副會長 | 古成才 曾姿炫 郭燕芳 |
- | 團總支 | 張志慧 |
- | 宣傳部 | - |
- | 財務部 | - |
- | 辦公室 | - |
- | 組織部 | - |
2016.6—2017.6屆 | 會長 | 張沖沖 |
- | 團總支 | 楊萌茹 |
- | 副會長 | 常利 趙辰 洪黎 |
- | 辦公室 | 徐雨樂 楊慧敏 |
- | 組織部 | 張永強 郭安琪 張桂峰 |
- | 新媒體 | 崔佳思 包雲飛 |
- | 藝工團 | 丁海鑫 何嘉輝 馬暢 李君 |
- | 宣傳部 | 高日升 師頤蓉 |
- | 財務部 | 劉夢傑 高琪 |
簡 介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在廣大師生和駐馬店市紅十字會的共同努力、支持和幫助下於 2009年9月正式成立,成為駐馬店市紅十字會的基層紅十字會,本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之規定,認真履行其權利和義務,弘揚紅十字會人道、博愛、奉獻的精神,結合本校特點開展多種形式活動,為社會弱勢群體救助及紅十字事業作出貢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中國特色紅十字事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是與重慶市紅十字會保持聯繫,隸屬社團聯合會,是從事人道主義事業的團體,是中國紅十字會青少年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以發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
第四條 全體會員需隨時準備履行權利和義務,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工作人員。
第五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遵守學校的校紀和校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遵循國際紅十字運動確立的人道、公正、中立、獨立、志願服務、統一及普遍七項基本原則,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六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則參與駐馬店市紅十字會的活動。
第七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設在校社團聯合會。
第二章 職責與權利
第十一條 紅十字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
(二)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建設和管理備災救災設施;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護和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由總會向國內外發出呼籲,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在轄區內發出呼籲,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及時向災區民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三)開展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的宣傳普及;在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和基層組織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同學學習和參加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
(四)協助市紅十字會開展無償獻血的宣傳推動工作;
(五)開展社會服務及社區紅十字服務工作;組織會員、志願工作者在社區開展社會服務、宣傳培訓、募捐救助活動;
(六)開展預防控制愛滋病宣傳和健康教育、關心愛護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開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七)開展有益於當代大學生身心健康的紅十字會活動;
(八)開展捐獻造血幹細胞的宣傳動員、組織工作;
(九)依法並根據學校規定開展募捐活動;
(十)完成學校安排的相關事宜。
第十二條 紅十字會工作人員有參加學校相關活動優先權。
第十三條 紅十字會會員有參加本會活動的優先權。
第十四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開展活動和宣傳工作,校廣播站、校報、學校網路等宣傳媒體應積極支持。
第三章 會員與志願工作者
第十五條 黃淮學院全校學生,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承認本章程,自願繳納會費的,可以申請加入紅十字會。
第十六條 紅十字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學生以個人身份加入紅十字會的為個人會員;以班級、學院、社團等團體為單位,由負責人負責整體加入紅十字會為團體會員。
第十七條 個人入會由本人自願申請,經所在院紅十字會批准,報校紅十字會備案,發給會員證,成為紅十字會會員。團體會員單位應有專人負責紅十字會工作。
第十八條 對紅十字事業做出貢獻的同學,可以授予榮譽會員稱號。榮譽會員稱號由市紅十字會批准,並授予榮譽稱號。
第十九條 入會程式
1.填寫登記表、貼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另交照片一張及10元會費(10元/年)。
2.參加入會宣誓儀式,向紅十字旗幟宣誓,光榮加入紅十字協會。
3.宣誓註冊後,發給“會員證”和“會員證章”。
第二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紅十字會的有關活動、會議及專業培訓;
(二)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對紅十字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佩戴紅十字標誌;
(五)其他合法權益、團體會員的權利由該班級相關負責人行使。
第二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學習、宣傳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傳播國際人道法和紅十字運動的基本知識;
(二)遵守《中國紅十字會章程》、《黃淮學院紅十字會章程》;
(三) 按期繳納會費;
(四)完成紅十字會交辦的任務;維護紅十字會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二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經原批准部門審核,收回會員證;個人會員退會的,需報校紅十字會備案。會員有下列原因之一視為自動退會:(一)連續3個月(假期除外)不參加紅十字會活動;(二)連續3個月不繳納會費;(三)團體會員負責人撤銷、解散。
第二十三條 全校同學,不分專業、年級,遵守學校校紀、校規,志願提供人道服務,不計報酬,均可成為紅十字志願工作者。各院紅十字會應積極發展紅十字志願工作者隊伍,為志願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組織其開展人道主義服務工作。 志願工作者應遵循紅十字會宗旨,發揚紅十字精神,參與紅十字會的活動,提供志願服務。
第二十四條 會員享有並承擔《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及本章程的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五條 校紅十字會員代表大會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校紅十字會會員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每兩周召開例會一次,由常委會辦公室負責召集,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校紅十字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大會由會長、副會長、會內各部門負責人(正、副職均是)和其它特選代表組成。
校紅十字會會員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選舉校紅十字會常委會幹事及會員; (二)修改《重慶大學紅十字會章程》; (三)審議批准各部門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批准各部門提交的工作規劃; (五)決定校紅十字會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設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顧問。
第二十七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常委會下轄辦公室、宣傳部、組織部、財務部、網路部、五個部門,負責審議年度工作報告、計畫;組織日常活動的開展;進行活動總結報告;決定其他重要事項等。
第二十八條 院級紅十字會 在校紅十字會領導和監督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遵循本章程,結合各院自身特點開展相關工作。
第五章 經費和財產
第二十九條 校紅十字會經費的主要來源: (一)紅十字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接受重慶市紅十字會的補助; (三)學校的撥款;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對會費的使用和管理,按《中國紅十字會會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校紅十字會的經費和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六章 標誌會徽會旗
第三十二條 黃淮學院紅十字會的會徽為金黃色橄欖枝環繞的白底紅十字。
第三十三條黃淮學院紅十字會的會旗為白色旗幟正中央印製中國紅十字會會徽。 紅十字標誌、紅十字旗、中國紅十字會會徽和會旗以及會員證、榮譽證書等的製作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會議制度
第三十四條 每學期初舉行新工作計畫報告會議,統一部署一個學期的工作;期末舉行工作總結會議。不定期舉行臨時常委會議,具體時間、地點由辦公室臨時組織召集。
第三十五條每年4月初舉行換屆選舉大會,面向全體會員。
第三十六條部門會議由各部部長自行組織安排。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並報學校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與解釋權均屬黃淮學院紅十字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