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辦、外辦、合作交流辦、機管局)過渡期暫設內設機構21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靖遠街
  • 主任:謝筠 
  • 內設機構:16個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根據區領導的要求,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對區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向區政府請示的事項進行交辦、督促和審核,並提出擬辦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區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貫徹執行國務院、市政府、區政府重要檔案和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區領導重要批示,並對有關情況進行檢查。
(五)負責處理區人大代表的議案、書面意見及政協提案分辦、督促檢查。
(六)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區政府系統大型活動。
(八)負責收集信息和編印出版簡報、內部刊物,負責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工作。
(九)根據區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區領導的要求,組織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承擔區政府重要文稿和綜合類調研稿起草。
(十)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信息公開工作和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做好政府系統依法行政的綜合性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事務、政府信息公開。
(十二)負責全區外事工作的管理、指導和協調,組織安排重要外事活動。
(十三)負責全區合作交流工作,做好對口外省市幫扶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幫扶任務;負責區政府接待工作,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街道的接待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區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管理、辦公用房使用、調配及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區機關財政經費包幹部門財務和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范公正:全面負責區政府研究室工作。
成恩偉:全面負責區政府法制辦工作。分管區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工作。
吳曉鶱:全面負責區政府外辦工作。
沈民和:全面負責區政府合作交流辦工作。分管公務接待、對口支援工作。
湯達平:全面負責區政府機管局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工作,分管機關後勤人事、財務、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李德明:全面負責區機管局黨組工作。協助局長行政工作,協管延安東路300號辦公樓後勤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于海群:分管督查、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提案辦理、應急管理、總值班等工作。
戎 穎:分管辦文、電子政務、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協管人事工作。
連軍耀:分管信息簡報、綜合信息上報、政府網站信息等工作。
孔翼菁:分管辦會、領導聯絡等工作,協管財務工作。
潘燕兵:協助區政府研究室主任開展工作。
張中南:協助區政府法制辦主任開展工作。分管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等工作。
曹瞧國:分管城鄉結對工作,協管公務接待、對口支援工作。
王孝敏:分管安全保衛、車輛停放等工作,協管黨務工作,聯繫會務、文印、通信等工作。
李 華:分管房產管理、採購中心等工作,協管財務工作,聯繫生活服務、印刷等工作。

內設機構

1.秘書科,2.聯絡科,3.綜合科,4.督查科,5.新聞信息科,6.人事科,7.信息公開科,8.電子政務科,9.財務科,10.經濟發展調研科,11.社會發展調研科,12.行政複議科,13.法制監督科,14.涉外管理科,15.對口支援科,16.合作交流科(聯絡接待科)。
區政府機管局:1.機管局辦公室(黨組辦公室),2.後勤保衛科,3.財務管理科,4.房產管理科,5.車輛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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