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洪水預報警報系統
流域洪水預報警報系統由黃河水利委員會直接管轄。截至2000年,有水情站519處,其中水文站178處、水位站40處、水庫站42處、閘壩站25處、渠道處5處、雨量處229處。各水清站分別通過黃河水利委員會或堤防的有線及無線通信網進行報汛,除向黃河防汛總指揮部報汛外,部分水情站按不同要求向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和有關省(自治區)防汛部門及大型水庫工程管理單位等報汛。
流域洪水預報中心設在黃河防汛總指揮部所在地鄭州,河南和山東黃河防汛指揮部均設有水情單位。三門峽、小浪底、陸渾、故縣等水庫管理單位均設有防汛業務部門。黃河防汛總指揮部和河南、山東黃河防汛指揮部收到雨情、水情信息後,將主要站的洪水信息及時傳送到有關單位。當花園口站將要發生4000立方米/秒以上的洪水時,黃河水情預報中心按照防洪方案及時做出下游各站的洪水預報,博愛高黃河防汛總指揮部,並向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報告,同時通知河南、山東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河南、山東防汛指揮部根據各轄區的具體情況作出補充預報,並向其所轄有關地(市)、縣防汛單位發布,部署抗洪搶險工作,向可能受淹的灘區發布警報,必要時組織居民上避水台或其他安全地方。
地方洪水預報警報系統
地方洪水預報警報系統主要負責黃河支流和幹流局部河段的洪水預報和警報。各省(自治區)自建系統,除流域系統中的部分水清站外,還根據需要進行調整補充。各省(自治區)的水情站1980年已達到375處,此後變化不大,至2000年,有187處向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發報雨情水情信息,有225處向黃河防汛總指揮部發報雨情水情信息。各地洪水預報中心分設在各省(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省(自治區)所轄的各地市、縣有關防汛機構和大型水庫管理機構均設有防汛單位。各有關水情站按不同要求分別向各有關防汛機構和水庫管理單位發報雨情、水情信息,各有關省(自治區)的地(市)、縣防汛機構的防汛單位收到雨情、水情信息後,及時向有關單位發布洪水預報或警報。一般省(自治區)洪水預報中心負責大支流和大型水庫的洪水預報或警報,地(市)、縣防汛單位負責中小支流和本地區水庫的洪水預報或警報。
流域洪水預報警報系統根據需要也向地方有關防汛機構提供有關洪水預報。地方洪水預報警報系統遇有嚴重洪水也向黃河防汛總指揮部提供有關洪水預報。流域和堤防兩種洪水預報警報系統互相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