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違紀被查
2020年7月28日,黃州區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黃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永友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黃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20年11月,據黃岡市黃州區紀委監委訊息:經黃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黃州區第五屆區委委員,黃州區人大常委會原研究室主任,黃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永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購物卡,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其支付餐費,違規發放拆遷工作補貼;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有關規定程式發展黨員;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安排管理和服務對象結算單位招待費用;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實施工程項目建設;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挪用公款歸個人或其他單位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
黃永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原則底線,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依然頂風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區委常委會審議,報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黃永友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