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黃明濤,法學博士,2015年7月起任教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現為副教授。香港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山大學港澳與內地合作發展協同創新中心(2011)兼職研究員。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在中國人民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曾為美國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訪問學者(2011-2012)、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中心訪問學者(2014)。主講課程包括:憲法學(法學本科/法律碩士)、憲法案例(法學碩士),研究領域包括:中國憲法、比較憲法學、港澳基本法。已在《中國法學》、《法學評論》等刊物發表論文10餘篇,出版專著1部。
教育背景
2002.9-2006.6,武漢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工學學士;
2008.9-2010.6,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
2010.9-2013.6,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主講課程:
(1)本科部分:憲法、英美立憲導論(英文課程,Introduction to the Anglo-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將於2017/18學年第二學期開設);(2)研究生部分:專業英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憲法案例、比較憲法學。主要研究領域:憲法基礎理論、比較憲法學、港澳基本法。已在《中國法學》、《政治與法律》、《法學評論》、《法商研究》等學術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多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轉載;已在香港地區發表論文及報章評論若干;已出版專著2部,參編教材2部。
主要學術兼職: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中山大學“港澳與內地合作發展協同創新中心(2011)”兼職研究員;
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代表作和論文:
《從程式角度看人大釋法的合法律性與正當性》,收錄於朱國斌主編:《第五次“人大釋法”及其憲法與學理論爭》,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7年12月即將出版;
《文化憲法建構中的“國家與文化之關係”》,《人大法律評論》2017年第1輯(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17年第11期轉載);
《憲法上的文化權及其限制——對“文化家長主義”的一種反思》,《浙江社會科學》2015年第12期;
《普通法傳統與香港基本法的實施》,《法學評論》2015年第1期;
《兩種“憲法解釋”的概念分野與合憲性解釋的可能性》,《中國法學》2014年第6期;
《表達自由的理念與限度——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案與美國最高法院焚燒國旗案比較研究》,《北方法學》2012年第5期(合著);
《普通法判決意見規則視閾下的人大釋法制度——從香港“莊豐源案”談起》,《法商研究》2012年第1期(合著);
著作:
《公民文化權研究——<憲法>第47條之規範建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年10月;
《地方人大監督權》(合著),法律出版社,2013年7月
研究成果
《憲法上的文化權及其限制——對“文化家長主義”的一種反思》,《浙江社會科學》2015年第12期;
《普通法傳統與香港基本法的實施》,《法學評論》2015年第1期;
《兩種“憲法解釋”的概念分野與合憲性解釋的可能性》,《中國法學》2014年第6期;
《表達自由的理念與限度——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案與美國最高法院焚燒國旗案比較研究》,《北方法學》2012年第5期(合著);
《普通法判決意見規則視閾下的人大釋法制度——從香港“莊豐源案”談起》,《法商研究》2012年第1期(合著);
《公民文化權研究——<憲法>第47條之規範建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年10月;
承擔課題
“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區的地位與適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託研究項目,編號:JBF 2015 08;
“香港特區立法會憲制慣例研究”,2016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青年項目);
主要榮譽:
2017年,鳳凰網青年頻道“100Points百人計畫”專訪;
2017年7月,武漢大學第十四屆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報告類);
2016年10月,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第九屆中青年憲法學者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著作類);
2015年9月,教育部第七屆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2012年6月,武漢大學研究生學術創新獎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