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應坤(明代隆慶二年進士,大理寺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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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應坤(1531年-1583年及以後)生於嘉靖十年八月十六日,字惟簡。貫福建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人。隆慶二年(1568年),三甲進士第一百四十名,授浮梁知縣。歷任新淦知縣,雲南道試御史,雲南道御史,雲南道監察御史巡按直隸,巡按山西,巡按山東,終官於大理寺丞。

基本介紹

  • 全名:黃應坤
  • :惟簡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福建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
  • 出生日期:1531年
  • 逝世日期:1583年
  • 最高官職:大理寺丞
人物生平,史料索引,人際關係,

人物生平

黃應坤(1531年-1583年及以後)嘉靖十年八月十六日生,字惟簡。福建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黃山市歙縣)人,匠籍,徽州府學生,治詩經。
隆慶元年(1567年),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九名。
隆慶二年(1568年),會試第一百五十名,殿試三甲進士第一百四十名,授浮梁知縣。
隆慶三年(1569年),任職九個月的浮梁知縣黃應坤丁母憂去職。
隆慶六年(1572年),除服的黃應坤任新淦知縣。
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黃應坤調任雲南道監察試御史
萬曆四年(1576年)八月,實授黃應坤雲南道監察御史
萬曆六年(1578年)九月,雲南道監察御史巡按直隸道黃應坤上奏他巡按雲中、上谷兩鎮一年零四個月所遇到的事。十月,部部回復巡按直隸御史黃應坤。
萬曆七年(1579年)二月,差雲南道御史黃應坤巡按山西。十二月,山西行太僕寺少卿職掌屯牧與各道牽制巡按御史黃應坤請求裁撤屯牧之事。
萬曆八年(1580年)六月,山西巡撫高文薦和巡按黃應坤清查該省均徭里甲等項公費,奏太原,平陽,潞安三府,澤、遼、沁、汾四州上令吏部紀錄敘用。
萬曆九年(1581年)五月,山西巡撫辛應乾,巡按黃應坤參寧化王府庶宗伴哥逞忿行兇弒母殺弟罪惡異常乞從重處置。
萬曆十年(1582年)上半年,雲南道監察御史黃應坤巡按山東。
萬曆十一年(1583年),雲南道監察御史巡按山東黃應坤升大理寺丞,不久之後死於任上。

史料索引

《山東通志》
《山西通志》

人際關係

曾祖:黃明
祖父:黃志禮,贈監察御史
父親:黃鏜,南京刑部郎中
母親:方氏,封孺人
兄長:黃應乾
弟弟:黃應震
妻子: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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