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斐(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黃建斐,男,1965年4月生,漢族,廣東豐順人,1986年10月參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2023年7月,黃建斐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建斐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豐順
  • 出生日期:1965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財政局黨委書記、局長,梅州市豐順縣政府黨組成員,梅州市豐順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梅州市豐順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5月,黃建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梅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7月,梅州市紀委監委對豐順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黃建斐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建斐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將違規接待的費用交由其他單位支付;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以權謀私,通過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公款並非法占為己有;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建斐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梅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建斐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豐順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