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縣交通運輸局

黃平縣交通運輸局

黃平縣交通運輸局是黃平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平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黃平縣新州鎮五里橋村新車站四樓408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執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
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定其他交通運輸和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2)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縣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州和縣財政資金安排建議。
(3)承擔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以及城市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管理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4)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路政、水路運輸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工作。
(5)承擔交通戰備職責。提出本地區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擬訂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協調本地區國防運輸;承擔縣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
(6)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協調配合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建設資金的使用。
(7)負責對全縣農村公路(即縣公路、鄉公路、村公路)
的路政執法進行行業指導和技術業務指導。負責全縣所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農村公路巡查、農村公路超限運輸管理,依法保護農村公路產權和維護農村公路的正常秩序。
(8)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職責。負責水上交通監督、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救助打撈、水上消防、危化品運輸、防止船舶污染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9)指導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
(10)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11)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合法性審查以及本部門的政策法規宣傳等其他法律事務工作。
(12)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13)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14)職責調整。
1.將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的交通戰備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縣交通戰備辦)。
2.將原縣農業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縣漁政管理站(黃平船檢處)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縣交通戰備辦)。
3.將縣交通運輸局(縣交通戰備辦)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5)職能轉變。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最佳化交通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強化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16)有關職責分工。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縣發展改革、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人事教育股)。承辦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行工作;承擔綜合報告、檔案起草、政務公開、保密、信訪等工作;統籌交通運輸信息宣傳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大事記、年鑑、史志編撰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系建設。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承辦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有關督查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承擔行業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日常事務;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政治理論學習及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和幹部職工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技工考評、職工福利、就業保險、考核獎懲、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對本部門有關行政規範性檔案、契約、協定等進行合法性審查及報備。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統計、法律顧問及部門法律法規宣傳等工作。
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主任1名
(二)財務股。執行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交通運輸專項資金、非稅資金管理、外匯、信貸、利用外資、政府採購初審等有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資金(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決算編報等工作;牽頭做好本部門績效評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內部審計及監督工作。配合審計部門做好本單位的相關責任審計工作。核定行政編制1名,設股長1名。
(三)業務股(交通戰備辦)。抓好本縣公路、水路建設規劃和工程管理,實施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建設項目(公路、水路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負責組織對擬建工程項目的路勘、初測、估算和預可行性報告的草擬工作,做好公路施工技術的指導;負責組織對工程施工前經費的使用預算,根據工程進度、標準、質量把好預支、暫付款的支出關和結算關;參與工程招標、投標、發包以及其它施工隊伍的選擇,工程驗收。
負責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建設項目的行業審查和報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後評價工作;承擔交通環保、節能減排、外資引進和交通運輸業統計等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工作;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公路及水路等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定額等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公路、水運工程監理資質和試驗檢測機構等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貫徹執行道路運輸、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網約車管理等有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按規定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大件運輸等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道路運輸、城市客運和物流發展以及車輛維修、檢測、駕培等工作,分析道路運輸經濟運行情況;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編制本地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定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參與本地區國防交通工程建設相關工作,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隊伍;承擔縣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工作;組織落實本地區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更新工作。
核定行政編制2名,設股長1名。
(四)安全監督管理股。擬定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水路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路、公路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統籌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安全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參與行業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核定行政編制1名,設股長1名。
(五)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的清理、公示,行政審批服務流程的梳理、最佳化,辦事指南的編制、公開;負責組織、協調並實施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負責本部門進駐縣政務大廳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的管理和使用。核定行政編制1名,設股長1名。

人員編制

我局總編制人數13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工勤服務人員2人。在職實有人數13人。離退休人員12人。本局內設5個機構:辦公室、財務股、業務股、安全監督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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