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區科學技術局

黃州區科學技術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辦文〔2010〕69號)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黃州辦發〔2010〕13號)精神,設立黃州區科學技術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黃州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州區科學技術局
  • 主要負責人:吳江濤
  • 地點:黃州區
  • 屬性:行政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

職責調整

(一)將區科技計畫項目的評估論證、抗震設防評估等具體工作交給相關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
(二)增加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推進科技創業投資體系建設的職責。
(三)增加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推薦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和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六)增加負責全區抗震設防及地震安全評估、防震減災工作。
(七)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科技發展規章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防震減災暨地震安全設防的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確定全區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組織編制全區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區科學技術普及規劃,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資源的政策和措施。
(三)負責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區級科技研究與開發項目經費、科技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最佳化配置的措施。
(四)組織提出全區高新技術及產業發展戰略與規劃及相關措施,指導、規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及高新技術成果的投資入股認定工作,牽頭組織全區高新技術產業建設和科技管理,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五)研究提出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規劃和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計畫,推進科技創業投資體系的建設,指導企業科技創新融資方式。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措施,並負責全區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與創新。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規劃與措施,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
(八)管理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制定全區對外科技交流合作計畫;負責全區對外科技交流、合作項目的審核、實施。
(九)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科技統計工作,指導全區技術市場管理工作。
(十)指導、協調區直部門和鄉鎮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推進科技興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年度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專利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承擔全區專利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負責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研究制定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專利信息服務,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工作。
(十三)承擔區國防科技動員方面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設辦公室、工業科技股(掛高新技術管理辦公室、智慧財產權股牌子)、農村科技股等3個職能股室。

人員編制

區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派駐)紀檢組長1名;中層幹部職數3名。

下屬單位

黃州區地震辦公室、 黃州區技術市場稽查隊、黃州區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主要負責人

局長:楊小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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