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住房公積金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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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請處理
  (1)審查
  ①本中心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本中心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出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本中心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是否公開,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三、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黃岡住房公積金中心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犯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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