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室、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山市屯溪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19〕11號)和《中共黃山市屯溪區委、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政府關於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屯發〔2019〕6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Tunxi District, Huangshan City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及省、市、區有關要求,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措施,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等戰略,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實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市場監管領域違法違規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等。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協助市局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對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查處違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產品質量相關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負責纖維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協助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八)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九)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工作,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推進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件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風險監測、預警、交流工作。承擔對特殊食品市場監督管理職責。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和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以及國家、行業標準,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負責轄區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配合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依職權開展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查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等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查、檢驗、監測等體系,提升監管隊伍職業化水平。推進追溯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保障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有效。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機關文電、信息、信訪、統計、檔案、保密、保衛、會務等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編制和審核單位事業發展計畫及基本建設計畫;負責基層基礎建設。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的幹部培訓規劃;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具體實施。
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管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相關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愛國衛生等區委、區政府相關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負責指導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
(二)企業登記審批監管股。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推進商事登記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依申請類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工作。綜合協調局有關股室、基層所規範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承擔政務服務視窗工作。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與管理情況,協調個體、私營企業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指導基層所監管業務的綜合、規範等工作;承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的使用管理工作,協調聯繫“雙隨機、一公開”、涉企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相關工作。開展註冊登記、信用監管方面的案件查處工作。指導相關協會開展工作;負責指導市場主體的年報工作。
(三)市場監管股。擬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網路經濟主體資料庫清理完善和數據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建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用檔案,實施網路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管。依法組織實施契約監督管理,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擬訂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行業組織工作。監督管理全區電子商務市場主體,規範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行為。承擔開展電子商務的網路監測與巡查工作。負責網路經濟主體資料庫清理完善和數據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建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用檔案,實施網路商品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信息分類監管。
負責消費者投訴舉報工作;受理12315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根據管轄許可權,分流、轉辦消費者諮詢、投訴和舉報;指導督促辦理消費者投訴、舉報;開展12315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推進消費維權“綠色通道”建設;負責12315平台數據和事例的收集、匯總、分析、運用工作;發布消費警示,組織實施消費教育和引導。
(四)質量與認證監管股(智慧財產權監管股)。組織實施質量振興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承辦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參與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實施有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對質量認證產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有關技術引進和新技術推廣、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
組織實施標準、計量、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商品條碼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承擔社會公正計量機構管理、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承擔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利;調處智慧財產權糾紛;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與保護;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推進商標戰略,審核推薦申報馳名商標、馬德里商標、商標品牌示範、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名牌產品和專利等。
(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貫徹執行國家特種設備目錄和安全技術規範,擬訂相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六)食品安全監管股。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和鎮(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牽頭組織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調查;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和風險分級評定工作;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等工作;擬訂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畫和措施、標準及技術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監督;負責酒類、食鹽、保健食品、網路餐飲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指導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電子化監管建設。依法指導查處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餐飲環節食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技術管理規範;擬訂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相關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負責保健食品備案監督管理工作。
(七)藥械化妝品監管股。負責區轄醫療機構製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的日常監管;負責藥品檢驗檢測體系、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建設和信息化體系建設;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及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經營和使用;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制度;組織對國家基本藥物進行抽樣送檢;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開展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指導藥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協助開展執業藥師資格和市場(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組織實施繼續教育制度。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的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監督實施註冊產品標準;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負責區級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參與醫療器械集中招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指導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監督實施有關藥品流通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三家連鎖以下藥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管;負責對醫療機構使用單位藥品的質量監管;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購銷規劃;監督管理藥源性興奮性、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參與藥品集中招標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化妝品安全備案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安全標準和技術管理規範;擬訂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化妝品安全性評價、不良反應監測的有關工作。
(八)經濟檢查執法股(價格監督檢查股)。承擔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市場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
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編制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屯光市場監督管理所、黎陽市場監督管理所、陽湖市場監督管理所、奕棋市場監督管理所、昱東市場監督管理所、昱中市場監督管理所、昱西市場監督管理所、老街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派出機構,具體承擔所轄區域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8個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53名,其中,屯光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黎陽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陽湖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8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奕棋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昱東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9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2名;昱中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9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2名;昱西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5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老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行政編制7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1名。
各市場監督管理所實行雙重管理,業務培訓指導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日常管理考核由各鎮、街道負責。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老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2020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屯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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