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有12個主要職能,3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 成立地點:黃山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目的:監督市場競爭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四)、依法監督市場競爭、交易等行為,不正當競爭、假冒偽劣、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契約欺詐、侵犯消費者權益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依法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等組織。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維護市場誠信活動。
(八)、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九)、依法對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開展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的認證和保護。
(十)、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等經濟組織的經營行為。
(十一)、負責全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財務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設定職能股室6個,直屬行政機構2個、派出機構7個。
(一)機關內設科室
辦公室 人事教育股 政策法規股 市場規範管理股(契約監督管理股) 註冊登記管理股(原企業科、個體科)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二)直屬行政機構
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副科級建制):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股級建制,掛“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牌子)。
(三)派出機構
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設定七個工商行政管理所,即:城關工商所、仙源工商所、城東工商所、北大門工商所、太平湖工商所、甘棠工商所、焦村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