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周亮

黃周亮,高麗王朝前期大臣、史學家。歷仕穆、顯、德、靖、文五朝,官至門下侍中,諡號景文,配享高麗靖宗廟庭。以撰述《七代事跡(七代實錄)》、保存高麗前期歷史而聞名。

基本介紹

  • 全名:黃周亮
  • 諡號:景文
  • 所處時代:高麗王朝
  • 主要成就:蒐集高麗前期史事
  • 主要作品七代實錄
  • 最高官職:守太保、兼門下侍中、判尚書吏部事、上柱國
人物生平,主要作品,

人物生平

統和二十二年(1004年)四月,黃周亮狀元及第。
開泰二年(1013年)正月,拜侍御史。
太平四年(1024年)十二月,拜御史中丞。
太平六年(1026年)十一月,為太子少詹事。
太平七年(1027年)六月,拜刑部侍郎。
太平九年(1029年)十一月,任國子祭酒兼翰林學士。
太平十年(1030年)五月,任太子右庶子。同年十二月,升中樞副使。
太平十二年(1032年)二月,升中樞使。
太平十三年(1033年)正月,判御史台事。十月,任戶部尚書。
太平十四年(1034年)正月,為政堂文學、判翰林院事。七月,升吏部尚書。十二月,任禮部尚書,加參知政事
重熙六年(1037年)七月,拜內史侍郎平章事,成為宰相。
重熙七年(1038年)五月,東界兵馬使報高麗在女真地區所置的一個羈縻州威雞州發生謀財殺人案,徐訥等主張按高麗法律審判,黃周亮等主張因俗而治,不加干預。高麗文宗聽從黃周亮等的建議。十一月,升任門下侍郎平章事。
重熙十二年(1043年)正月,拜守太保、兼門下侍中、判尚書吏部事、上柱國,加推忠盡節文德匡國功臣。去世後,諡號景文,配享高麗靖宗廟庭。高麗宣宗時追贈開府儀同三司。

主要作品

第二次遼麗戰爭期間,高麗開京所存檔案被燒為灰燼,黃周亮於開泰二年(1013年)九月負責修撰國史,他奉詔訪問采掇,撰集太祖至穆宗《七代事跡(七代實錄)》三十六卷,成為《高麗史》的底本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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