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藏族自治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黃南藏族自治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黃南藏族自治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是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南藏族自治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 所屬地區:黃南藏族自治州
  • 所屬單位: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鄭立新(局長)
職責調整,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調整劃出職責
1.將原州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委員會食鹽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劃入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2.將州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監管的職責劃入州審計局。
3.將原州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委員會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相關職責劃入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4.將原州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的全州商業保理行業監管、典當行業監管、融資租賃企業監管等職責劃入州金融工作辦公室。
5.將原州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委員會糧食管理職責劃入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調整劃入的職責
將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黃南管理處承擔的無線電監管行政職責劃入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無線電管理業務工作接受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指導。不再保留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黃南管理處。
(三)加強和強化的職責
1.加強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職責。
2.強化民營企業發展創新和技術引進職責。
二、內設機構調整
按照最佳化高效和綜合設定的要求,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州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設下列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掛招商引資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印、督辦、後勤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材料和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信息發布事前審核和統一發布;協調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範性檔案和合法性審核備案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歸口管理的退職、遺屬人員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長期幹部培訓計畫;擬訂對外開放有關投資促進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資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策劃、篩選、包裝、推介、儲備重大招商項目以及信息發布等工作;承辦州政府代表團出訪開展經貿活動、區域經濟技術合作活動的有關工作。
(二)工業科(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科牌子)。負責提出工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建議及技術進步與創新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建設(含技術改造)項目的報備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工業園區建設發展、結構調整和布局最佳化;負責工業和工業特殊行業的行業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推進軍民融合發展、工業與信息產業融合發展;負責工業運行質量態勢、要素運行保障、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重大問題的監測調節管理等工作;指導培育工業行業企業和現代物流企業發展;負責促進工業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公共節能相關工作;承辦推進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業企業信用建設、減輕企業負擔監督相關工作;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經營責任、考核分配、重大決策責任追究的措施辦法,以及出資企業改革、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建議等並組織實施;擬訂出資企業整合重組有關方案,指導出資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依法審核國有獨資公司章程、出資企業重大財務事項、重大投資決策等並提出審核相關意見建議;依法承辦出資企業國有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等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出資企業績效考評相關工作,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等。
(三)商務科。擬訂商貿流通和市場體系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貫徹實施;提出促進貿易、市場建設體系、生活性服務行業發展以及調整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的措施、辦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城鄉市場、物流中心、農產品流通、冷鏈物流、倉儲配送體系的規範化建設,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流通監測、預警、應急供應相關工作;負責對外貿易促進、出口商品生產體系規劃以及指導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登記備案等相關工作;擬訂電子商務發展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現代商貿服務信息公共平台、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建設,負責電子商務監測分析相關工作;承辦職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分立、合併審批及終止核准、直銷企業產品說明重大變更審批、重要商品進出口和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相關工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協助開展產業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外派勞務、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和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承擔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黃南州支會具體工作。
(四)無線電管理科(掛信息化科牌子)。擬訂促進產業數據資源與現代信息網路、現代信息通信技術融合,發展數字經濟產業的措施、辦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行業大數據、雲平台建設規劃意見建議並統籌實施,指導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發展,協調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協調跨行業、跨地區的互聯互通等信息化建設重大問題;負責落實城鄉信息化普惠政策、通信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化套用項目建設促進相關工作;負責職責許可權範圍的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無線電監督檢查,協調處理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辦國防動員、網路安全相關工作。
(五)基層供銷社指導科。指導農村牧區專業合作社、初級市場、農畜產品交易等中介機構發展;提出供銷社改革意見、指導基層社組織體系建設和主營業務發展,促進重要農牧業生產資料、邊銷茶、再生資源經營,發展農村牧區連鎖、配送、代理等現代行銷方式,指導基層社參與培育農村牧區市場體系和農牧業產業化建設;指導食鹽配送相關工作;負責供銷社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監督、管理和供銷社企業財務報表工作;指導供銷社企業信用建設,監督管理供銷社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承擔供銷社具體工作。

人員編制

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州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今後“退一減一”,只減不增。

其他事項

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仍與州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州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掛州招商局、州數字經濟發展局牌子。

現任領導

局長:鄭立新
副局長: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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