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再再律師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曾分別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金融機構工作,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從事律師工作以來,黃再再律師在多家國內知名律所擔任合伙人並於2014年加入天元律師事務所成為該所高級合伙人,主要的執業領域為資產管理、基礎設施與項目融資、保險、企業合規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再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衡陽
- 出生日期:1975年5月28日
- 職業:律師
-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 信仰:為多家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債權類、股權類等金融產品提供法律服務
- 主要成就:為多家大型產業基金進行PPP項目和提供全面法律服務;
為多家國內外著名保險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和專項法律服務。
個人履歷,主要貢獻,主要作品,主要榮譽,
個人履歷
1997年,18歲的黃再再律師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同年開始在政府機關從事公務員工作。在工作期間,黃再再律師通過自學獲得了大專與本科學歷,並於2001年考入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學習。2004年,進入國家級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擔任編輯。2007年,黃再再主動從出版社辭職,進入財險公司從事法律合規工作;2008年8月,進入壽險公司從事法律合規、內審工作。2009年7月,在對保險業和保險實務有了全面、深入、透徹的了解之後,正式加入律師事務所成為專業律師。由於成績斐然,在2011年初即成為合伙人並多次帶領團隊完成投融資項目、爭議解決、金融機構的設立與併購等方面的大型項目的法律服務工作。2014年1月,黃再再律師加入天元律師事務所擔任高級合伙人,在資產管理、基礎設施與項目融資、保險、企業合規等領域具有突出的業績,並且,黃再再律師時刻關注金融業發展情況,對網際網路保險、PPP項目的投資與融資等新興領域具有深入的研究與豐富的實踐經驗。信仰是為多家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債權類、股權類等金融產品提供法律服務
主要貢獻
資產管理
黃再再律師為眾多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機構、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設立債權投資計畫、股權投資計畫、集合/單一信託計畫、定向/集合資產管理計畫、資產支持專項計畫等金融產品和金融產品清算與風險處置項目等提供法律服務。黃再再律師擅於把握各種產品的特點,密切關注監管機構的監管政策,協助相關主體合理設計交易結構,有效地防範法律風險。
基礎設施與項目融資
黃再再律師為產業基金、城市發展基金、一級開發企業、建築企業等參與、投資或者操作基礎設施項目、土地成片開發項目、園區配套設施建設項目、供水供熱項目提供全面法律服務。同時,黃律師在以PPP、BOT、BT、BOOT等方式進行項目建設與項目融資方面具有豐富的實踐操作經驗。
保險與保險資金運用
黃再再律師能夠為保險機構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法律服務。法律服務範圍包括保險機構的設立、保險機構的併購與重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保險產品開發與法律合規風險審查、境外保險產品的引進、保險資金運用、保險機構合規管理、保險機構的次級債發行和上市融資、保險理賠和代位求償的訴訟與仲裁等。在非訴訟保險業務方面,曾為多家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某外資財產保險公司境內分公司改子公司、某金融控股集團收購某外資人壽保險公司股權、國內某保險公司集團化、中航安盟增資、國壽財發行次級債、光大永明人壽發行次級債、蘇黎世金融集團在國內某壽險公司增資過程中進行股份增持與改組董事會、安聯財產保險多項保險產品的引進、某保險公司購置自用不動產、某外資保險公司投資金融產品等項目提供法律服務;在保險理賠和代位求償的訴訟與仲裁方面,為多家保險公司重大理賠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並代理多起企業財產保險、建築工程保險、海上保險、董事高管責任保險、出口產品責任保險的訴訟和仲裁。
企業合規
黃再再律師曾長期在金融機構從事合規工作,自從事律師職業後,為多家金融機構或者其他類型的企業提供合規服務,主要業績包括為某大型企業集團契約合規項目提供全面服務;為某國際金融集團在中國的子公司提供合規審查與合規手冊擬寫服務;為某國際性商會的行業自律項目提供全面服務等。
主要作品
《案說新保險法》(著作),法律出版社,2009年
《服務與法治:現代社會法律服務體系研究》(參著),中國社會出版社,2004年
《淺析親子關係糾紛中親子鑑定的強制性》,發表於《中國訴訟法判解(第二卷)》
《附帶民事訴訟的二元衝突及協調》,發表於《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
《對不批准逮捕決定的申訴權之質疑——在刑事司法改革的背景下》,發表於《政治與法律》
《從案例到判例——論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案例之判例化改造》,發表於《法律適用》
《論法律移植與中國判例制度的建立》,發表於《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法治論叢)》
《略論證據不足的無罪判決》,發表於《華東政法學院學報》
《鑑定結論的認證規則研究》,發表於《中國司法鑑定》
《略論舉證責任分配的司法裁量》,發表於《青島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判例制度》,發表於《判例與研究》
《“搭建”與“調控”之間——法官在刑事庭審中的程式功能研究》,發表於《新疆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美國律師懲戒制度及其借鑑意義》,發表於《律師與法制》
《舉證責任分配的司法裁量》,發表於《當代審判》
《對我國判例制度的構想》,發表於《人民法院報》
《同居得子,誰來舉證》,發表於《江淮法治》
主要榮譽
2014年獲得“北京市朝陽區優秀青年律師”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