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統計局

制定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領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各地、各部門的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統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標準、統計報表工作;審查各地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城市統計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麻城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麻城市統計局,是麻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麻城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曉朝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質量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劃和省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章制度、現代化規劃和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市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物流和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通訊、財政、金融、保險、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及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統計、旅遊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根據《統計法》審批市內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並檢查監督其實施情況,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九)協助省統計局管理省屬地方調查隊;負責管理由中央或省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知識培訓。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和電子地理信息系統,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局和黃岡市統計局制定的各地、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收集、整理市內外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縣市區之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和指導統計學會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全市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十二)開展鄉鎮辦事處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參與研究制定、完善全市經濟效益、計畫生育、科技進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指標,並參與其實施情況的考核;對全市經濟效益、計畫生育目標執行情況和科技進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狀況開展研究和分析,參與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門目標責任制實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十三)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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