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概況
其中國家一級保護動物2 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11 種,省級重點保護動物 61種。全市現有國有林場4個,經營面積 11 萬畝;集體林場 268 個,經營面積 43 萬畝;建成森林公園2個,面積6.6萬畝,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1個,面積3.6萬畝。建成省級自然保護小區 1 個,3 萬畝。
全市有40 個林業企事業單位:19個鄉鎮林業管理站、4個材檢查站、4個國有林場、1個政稽查隊、1個森林病蟲害 防治檢疫站、1個野生動植物保護站、1個森林公安分局、3個林區派出所、1個林業技術推廣站、1個林木種苗管理站、1個林勘隊、一個國有苗圃、一個木材公司和一個林工商公司。全市林業系統現有幹部職工652名,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職工總數的12.4% ;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81 人,占職工總數的12.4%。
現任領導
麻城市林業局局長:李曉峰
麻城市林業局副局長:張光文
麻城市林業局副局長:付任嫻(試用期一年)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組織起草地方性林業行政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國有苗圃、森林公園、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及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報上級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國家、省和市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
(五)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在國家和省、市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指導下,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口管理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木材、珍稀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口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指導管理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
(七)研究提出林業產業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規劃和全市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管理全市林業基本建設。
(八)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九)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林業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統籌規劃全市林業專業人才培訓。
(十)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發展計畫與資金管理科: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管理林業基本建設;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以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承辦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系統統計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審計工作。
植樹造林科:負責全市造林綠化、林木種苗工作以及用材林基地、防護林體系、治沙工程和各類林業基地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組織以植樹造林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宜林荒山、荒地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指導森林旅遊、木本藥材、林木花卉等產業;指導全市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市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退耕還林辦公室的工作;依法管理義務植樹工作,負責適齡公民義務植樹以資代勞綠化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組織擬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承辦林業科技攻關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組織有關科研項目的評審、申報和管理;指導、協調林業技術市場建設和管理;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擬定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森林資源管理科: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管理全市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監督管理木材、竹類及其製品的運輸、經營與加工;負責全市林地、林權管理並承辦對依法應由國家和省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工作;指導有關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監督、審批實施林業行政案件;負責林業法制宣傳、貫徹實施;組織林業政策調查研究、起草地方性林業行政規範性檔案。
野生動植物保護科:貫徹執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和監督、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研究提出市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調整意見;在國家和省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負責省內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樹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森林公安分局:1、組織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2、及時分析掌握全市林區治安形勢,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3、組織和指揮全市打擊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偵查和查處全市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4、負責承辦國家林業局授權的林業行政案件。5、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事科:貫徹執行人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人事勞動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職稱改革和勞動工資工作;承擔局黨委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級單位
一、木材檢查站
1、宣傳、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木材運輸檢查監督的法規、政策;
2、依法查驗木材運輸證件,制止違法運輸木材;
3、根據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單位的依法授權或委託,履行相應的職責。
二、林業推廣站
1、從事林業科技普及宣傳等社會公益活動,不斷提高廣大農民的科技意識和科技水平;
2、制訂全市林業科技推廣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3、從事林業基礎領域和套用領域的科研、實驗工作,有針對性地解決我市林業生產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並完成上級下達的實驗、推廣項目;
4、指導轄區內林業科技推廣工作,為本地區林業生產提高技術培訓、技術諮詢等公益性服務;
5、參與林業重點工程建設的設計、實施與驗收,提高林業工程建設的科技水平;
6、了解國內外林業科技發展動態,從事林業先進技術的引進、吸收和轉化,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發揮科技示範作用;
7、承擔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林業種苗管理站
1、負責種質資源和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組織品種選育、引進、試驗、審定(認定),登記和良種繁育、推廣。
2、擬定並組織實驗種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種子工程、體系建設。
3、核發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4、監督檢查種子生產和經營活動,對種子質量進行監督檢驗、仲裁、鑑定和管理,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種子的行為,調解種子糾紛。
5、組織落實救災、備荒種子貯備任務。
6、組織種子生產、經營、管理等有關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技術交流。
7、有關種子管理的其他工作。
四、林業站
1、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2、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體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
4、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林木採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採伐的伐區調查設計,並參與監督伐區作業和伐區驗收工作;
5、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依法保護濕地資源;
7、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8、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轄區內的鄉村林場、個體林場;
9、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路;負責鄉村護林隊伍的管理;
10、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1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12、承擔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五、林政稽查隊
1、宣傳、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及國家和省有關森林資源管理與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依據有關林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履行林業行政監督、檢查、管理職能。
3、根據縣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授權或委託,行政授權委託範圍內的林業行政處罰權。
六、林場
1、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提高生態效益。
2、合理利用森林資源。
3、推廣套用科研成果,發揮骨幹示範作用。
七、森防站
負責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的預測預報和防治工作;承擔林業有關生物防治的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市陸生動物和野生植物的保護管理,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
八、長嶺苗苗圃
1、負責樹木新品種開發,引種繁殖;2、為城鄉綠化提供各種優質苗木;3、經營各類樹苗,負責全市樹苗調劑工作。九、林業勘察隊麻城市林業勘察隊業務範圍: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森林資源連續清查(即一類調查),林業規劃設計調查(即二類調查),作業設計調查(即三類調查),森林資源監測,專業調查,林業區劃與規劃、編制森林經營方案、造林、營林以及風景林、自然保護區規劃設計,林業作業設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森林資源調查勘測,林地資源調查,伐區作業設計,建設
項目前期工作諮詢,林業項目工程監理,園林綠化設計及施工,可跨區域承包20公頃以下城市園林綠化綜合施工,可從事城市園林綠化植物材料生產經營、技術諮詢、信息服務,承擔專業造林、工程項目造林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