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環境保護局

麻城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及市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城市環境保護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麻城市
  • 職能:環境保護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機構簡介

麻城市環保局,是麻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麻城市環保局局長:任勝恆

主要職責

(一);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環境功能區劃和生態功能區劃;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地方標準及技術規範;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市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流域、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市政府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承擔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的制度;督查、督辦、考核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環境執法及監督工作,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組織實施全市建設項目“三同時”、排污申報、限期治理等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和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監督檢查活動。
(五)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和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實驗室污染物質、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制度;擬訂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組織協調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創建。
(七)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規劃和制度,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實施國家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擬訂全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協調市內的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推動全市環境信息資源共享和環境信息公開,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組織實施對國控和省控重點污染源的監測
。 (九)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保護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負責擬訂全市環境保護重大工作目標和措施。指導開展生態文明創建、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全民環保行動,組織落實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生態環境規劃和計畫,指導紅色生態旅遊的環境保護工作。
(十一)負責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麻城市環境保護局設辦公室(掛宣傳信息科牌子)、財務審計科、人事政工科、政策法規科、污染防治科(掛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牌子)、自然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科(掛科技與監測科牌子)6個職能科室。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環境保護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成員1名,總工程師1名,工會主任1名;中層領導職數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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