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信息公開指南

市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類:

一、主動公開的有關事項

(一)公開範圍

市政府主動公開信息的範圍,主要是市政府層面的,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需要民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條例要求公開的事項。涉及國家秘密或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屬於公開範圍(詳細內容參見《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城市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麻城市政府
(二)公開形式
市政府主動公開信息,通過麻城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設立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公告欄、明白卡等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應急事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其他事項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市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府辦公室或相關部門申請獲取。以下信息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的;
2、屬於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於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
4、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5、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危及個人生命財產安全的;
6、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公開的其他政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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