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遊縣國土資源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麟遊縣國土資源局
- 建立於:2002年8月
機構概況
主要職能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落實國家及省市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分析全縣國土資源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縣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工作的研究,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計畫。指導和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
(三)負責全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負責國土資源行政行為的聽證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
(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擬訂全縣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實施土地確權、登記、土地分等定級、城鄉地籍一體化管理。組織承辦和調處較大權屬糾紛,依法保護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作好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共享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縣耕地保護工作,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措施,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工作,確保全縣耕地面積占補平衡。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六)負責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組織擬訂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建立基準地價、標準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實施基準地價定期更新,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負責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
(七)負責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管理。監測土地和礦產資源市場及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八)負責組織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監督的管理。編制並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積極開展資源整合,實施礦產資源市場配置,依法對礦業權的審批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負責全縣礦產資源儲量和地質資料的匯總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研究擬訂礦產資源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按照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
(九)負責地質環境保護管理。指導和監督管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地面沉降。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管理。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地質災害的監測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工程治理。
(十一)依法徵收國土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縣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收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班子成員
苟林祥(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因局長外出時有對全局管理之職,負責耕地保護、地籍規劃、土地利用、土地徵用報批及各項涉農工作。分管耕地保護股室和地籍利用股室、收儲中心,配合搞好變更調查工作和土地管理法規的宣傳教育及土地管理方面資金項目爭取工作,同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趙喜順(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勤政廉政和執法監察工作、土地開發整理、礦產資源管理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分管地質環境礦產資源管理股室、執法監察股室和土地整理中心,配合搞好土地礦產衛片執法和礦產資源管理法規、地質災害防治法規的教育宣傳及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和資金爭取工作,兼管綜治、信訪、普法宣傳和各項國土資源管理法規的教育宣傳工作,同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九成宮鎮東大街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