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負責協助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檔案編號:麗委發[2001]16號
  • 牌型:外事辦公室、法制辦公室
  • 職能:協助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
背景,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秘書科(外事科),(二)綜合一科,(三)綜合二科,(四)綜合三科,(五)綜合四科,(六)綜合五科,(七)信息科,(八)區政府督查室,(九)法制科,(十)行政接待科,

背景

根據《中共麗水市委、麗水市人民政府關於麗水市蓮都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麗委發[2001]16號),設定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外事辦公室、法制辦公室牌子。區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職能調整

將後勤服務、文印職能劃出,交給下屬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和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區政府往來文電,承擔或參與起草區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報告。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檢查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直屬各企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上級的各項政策、法規、規章和工作部署,檢查區政府重大決策、會議決定事項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提出建議。
(三)協助區政府領導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四)圍繞區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工作重點,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 及時反映情況,協助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收集、整理、編髮各類重要信息。
(五)負責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重大事故。
(六)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等安排、記錄、紀要整理和會議決定的催辦落實工作;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七)負責區人大和區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八)負責區政府的行政複議受理和應訴,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備案,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聯繫、安排區政府領導參加重要內外事活動,通報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情況。
(十)負責區政府外事管理和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區委、區政府的重要來賓接待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區政府審批服務中心、信息中心、後勤服務中心、機關車隊。
(十三)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10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外事科)

承擔區政府辦公室日常政務和事務聯絡工作;承擔區政府和辦公室檔案的審核、列印、分發和“第一讀者”任務;負責各級來文的收發、登記、傳閱、歸檔和檔案管理,做好機要和保密工作;管理區政府和辦公室的印鑑和介紹信,制發需由區政府頒發的印章及工作證;負責匯總、抄告、傳達區政府和辦公室領導在檔案、刊物上的批示,並做好情況反饋;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部分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全區性重大會議的會務和重大活動的事務工作;管理辦公室幹部職工的勞動工資、組織人事;承辦辦公室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出國政審和職稱評聘等事項;做好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考勤、值班安排和管理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的管理和審批手續的辦理;協助鄉鎮和區屬各部門及各涉外單位做好外賓外商的聯絡、接待、服務工作;辦理外事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髮生在我區的重大涉外事件。

(二)綜合一科

負責審計、監察、人事、編制、機構改革、武裝等對口工作聯繫;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部分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和紀要整理;負責制訂區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的調查研究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有關領導的重要材料,參與起草重要的政策性檔案;負責有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部門間的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辦理有關文電。

(三)綜合二科

負責農口及公安、司法等對口工作聯繫;負責有關領導講話稿;負責有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部門間的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辦理有關文電。

(四)綜合三科

負責財政、金融、民政、社區建設等對口工作聯繫;負責有關領導講話稿;負責有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部門間的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辦理有關文電。

(五)綜合四科

負責發展計畫、經貿、交通、城建、統計等對口工作聯繫;負責有關領導講話稿;負責有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部門間的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辦理有關文電。

(六)綜合五科

負責文教衛、科技等對口工作聯繫;負責有關領導講話稿;負責有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部門間的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辦理有關文電。

(七)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處理,並做好反饋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區政府領導報送有價值的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按時編輯各類信息專刊,區政府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區政府大事記;做好與有關新聞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及時在各刊物上發表有關的新聞信息;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

(八)區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查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做好中央、省、市、區重要檔案、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和建議的答覆辦理工作;做好區政府和辦公室領導重要批示件的抄告、督查工作;及時向區政府和辦公室領導反饋督查結果;參與綜合性的調查研究。

(九)法制科

辦理區政府涉及法律、法規內容的文電;參與和組織起草或審核區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備案、清理和彙編工作;受理並辦理行政執法投訴、監督案件;負責區政府本級的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的受理、審理、應訴工作;對全區的行政複議工作進行指導、調查、統計和分析;負責處理涉及行政複議的來信來訪;承擔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十)行政接待科

負責區委、區政府及其辦公室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經費的預決算和財務報帳工作;管理所屬企事業單位;協調管理區委、區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管理區政府辦事中心後勤事務;負責區委、區政府來賓的接待工作;參與區委、區政府及其辦公室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及其辦公室的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及其辦公室的車輛調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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