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市供銷社主要職責有:(1)負責研究制訂全市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2)宣傳貫徹市委、市政府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組織發展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綜合服務社,構建面向專業合作組織的服務平台,促進效益農業發;(3)指導社有企業和基層社開展農業生產資料經營、農副產品購銷、日用消費品經營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現代服務網路建設,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4)受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防汛救災物資等商品的儲備,適時調控市場;(5)維護供銷合作社及其社員的合法權益;(6)代表本區域供銷合作社參加上級社的各項活動,組織開展與國內外合作組織的交流活動;(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近年來,麗水市供銷社系統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新農村建設中重要作用的意見》(浙委[2006]106號),省政府浙政發〔2010〕46號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麗委辦〔2007〕39號、市政府麗政發〔2011〕16號檔案精神,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創新經營機制、拓展服務領域,在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改革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購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新網工程”加快發展,至2010年底,已發展連鎖企業12家;連鎖經營網點842個。2010年實現農資連鎖銷售額3.19億元,同比增長34%;從生產者購進的農副產品3.32億元,同比增長80.4%;再生資源購進額2.54億元,同比增長68 %。全市系統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157家,其中市級示範性專業合作社24家,省部級示範性專業合作社24家,入社會員1.69萬戶,帶動農戶14.1萬戶。有17個產品榮獲省、市著名、名牌商標稱號以及有關博覽會金銀獎和優質獎。2010年底,全系統創辦農村綜合服務社63家,年銷售額3079萬元。牽頭組建專業合作社、農產品經紀人等涉農行業協會13家。發展農村金融服務業,開展農信擔保業務,至2010年底全市4家由供銷社管理的農信擔保公司,2010年為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殖農戶提供貸款擔保189莊,累計實際擔保額達到1.23億元,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發展。認真履行市政府賦予我社的再生資源市場管理職責,主動配合“六城聯創”活動,切實做好市區成建區內再生資源資源回收筒點專項整治活動,努力推進我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