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人民政府僑台(外事)辦公室要.研究和掌握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僑務信息和對策建議;研究制定適合市情的具體政策、規定和工作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水市人民政府僑台(外事)辦公室
- 外文名:Lishu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f Overseas Affairs (Foreign Affairs)
- 地點:麗水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一)秘書處,(二)僑胞事務處,(三)台灣事務處,(四)外事處,(五)友協辦,
主要職能
一、僑務工作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省、市有關僑務工作的部署,指導全市僑務、僑聯工作,並負責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2.研究和掌握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僑務信息和對策建議;研究制定適合市情的具體政策、規定和工作計畫。
3.做好僑胞、港澳同胞的接待聯絡工作;做好我市旅居國外的僑領、知名人士及新華僑的跟蹤了解,建立人物檔案;做好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技術、人才和信息等方面的中介諮詢和跟蹤服務工作。
4.組織開展並協調我市與華僑、華人的經貿、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對有關部門開展的華僑、華人工作進行必要的統籌、協調;協助有關部門通過僑務渠道開拓國際市場。
5.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捐贈工作。
6.指導和開展對華僑華人、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的宣傳工作;在中央對台工作方針的指導下,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7.保護華僑的正當權益,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在內地的合法權益;聯繫歸僑、僑眷工作,做好涉僑信訪工作。
8.負責歸僑、僑眷和華僑的身份認定;負責華僑、港澳同胞回國或內地定居的審核和申報。
9.組織和推動我市旅外華僑的歷史研究。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台務工作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省、市有關涉台工作部署,指導全市對台工作,並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2.蒐集了解有關台灣的情況,適時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和對策建議;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適合市情的具體政策、規定和工作計畫;協調涉台法律事務。
3.做好與在台同鄉會的交流、聯繫,搞好對台接待聯絡工作;做好對在台上層人士、重點人物的跟蹤調查,疏通聯絡工作,建立人物檔案,負責中央和省台辦委託的重點對象的管理。
4.做好引進台胞的資金、技術、人才和信息等方面的中介服務工作;維護台胞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幫助解決台屬企業的困難。
5.組織開展對台的經貿、文化、科技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6.負責和指導對台宣傳和涉台教育工作;負責宣傳品的製作、撰寫、審核、輸送、管理,以及教材的編寫;負責赴台人員行前教育和反饋工作,做好反滲透、拒腐蝕工作。
7.負責台屬工作,保護其合法權益。做好涉台信訪工作,協助處理涉台的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
8.指導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民眾團體的重大涉台活動。
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外事工作
1.貫徹執行中央對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對外政策的具體措施和方法;督促本市和各縣(市、區)貫徹執行外事政策和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協助處理本市涉外管理的重大事項。
2.負責接待應邀來訪外賓和來我市公務活動的各國駐華使館人員及採訪活動的外國記者;統籌辦理市級領導的對外交往事宜;指導外賓接待工作。
3.歸口管理本市因公出國(境)人員和邀請國外、港澳相應人員來訪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市因公護照的收繳和保管工作;歸口管理並負責綜合本市因公出訪和邀請外國人來華情況。
4.承辦我市同外國的結好工作;負責我市與外國結好城市的日常聯絡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留學生、實習生、“三資”企業中外籍人士的涉外事項。
6.配合和協助市委外宣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紀律教育工作;協助審核重要涉外報導稿件。
7.負責對本市外事幹部的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外事紀律等方面的教育;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處理違反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事件。
8.協助省外辦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工作;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外事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9.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外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電、秘書、會議、信訪、機要、保衛、保密、機關財務、後勤服務等工作;管理文書檔案、簡報、信息資料;負責機關人事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組織機關幹部學習;組織指導全市僑台工作幹部的培訓。
(二)僑胞事務處
負責全市旅外僑胞、出國留學人員及其眷屬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僑務經濟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管理;參與我市涉僑招商引資項目的審核、洽談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市吸引外資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負責我市涉僑經貿、文化、科技等交流與合作事宜;歸口管理和指導全市涉僑新聞宣傳工作,審核涉僑新聞報導;負責對海外宣傳品的製作、輸送、管理;收集、研究和通報僑界動態,適時提出信息、報告和對策建議,組織和推動我市旅外僑胞的歷史研究。
(三)台灣事務處
負責全市在台同胞,特別是上層人物的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全市台屬工作;負責全市涉台宣傳和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和指導全市涉台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對台宣傳品的製作、輸送、管理;研究台灣島內關係變化和兩岸關係發展對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影響;收集和掌握台情,通報涉台信息、動向;負責全市對台經濟工作的協調、指導;參與和協調我市招商台資項目的洽談、審核和服務;負責對台經貿、文化、科技等交流與合作事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台聯會工作。
(四)外事處
負責因公出國(境)的管理和審批手續的辦理;協助縣(市、區)組織外事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髮生在我市的重大涉外事件;協助市直各單位做好外賓、外商的接待、服務、聯絡和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指導麗水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工作;辦理外事等方面的文電和會務工作。
(五)友協辦
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對外民間交往、合作,促進麗水市人民同世界、各地區人民之間的友誼,努力開展對外宣傳,向國外介紹麗水,增進國外對麗水的了解,為麗水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為維護世界和平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