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

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鹿邑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地點:鹿邑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

(一)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
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
關規章草案,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
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研究提出培育和發展全縣重點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企業實施戰略性重組;組
織實施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負責制訂產業發展政策,推動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企業集團的審
批;負責工業企業改制工作,擬訂全縣工業企業改革的政策,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管理人
員的培訓和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電力行業規劃;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負責電力監管,規範電力經營行
為,協調處理電網運行等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對口
部門和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縣規定許可權審批、核
準國家、省、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七)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
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和縣有關科技重大專項,
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縣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八)承擔全縣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
依託國家和縣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
的消化創新。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
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推進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
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研究提出全縣煤炭管理政策和建議;統籌全縣煤炭、煤層氣開發及綜合利用,依法規範和整頓
煤炭經營秩序。
(十二)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
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三)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
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
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
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制度和管理創新。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非公有
制經濟的區域性合作、專業化協作、對外合作、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縣工業、中小企業
、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情況的考核與獎懲。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
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並且領導縣鹽務管理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設8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綜合股、人事股(含離退休幹部工作股
)、財務股、科技股、運行監測協調股、中小企業服務股、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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