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鹽馬司性質:官署名朝代:明朝職能:掌管以鹽市馬 官署名。明朝掌管以鹽市馬的機構。洪武五年(1372)設納溪、白渡二鹽馬司,設司令、司丞,司丞以內使為之。十三年罷,後復置。十五年改設大使、副使。又設順龍鹽馬司,後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