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曲馬多緩釋片,適應症為用於中度至重度疼痛。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鹽酸曲馬多緩釋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特殊藥品:精神藥品
- 用途分類:鎮痛藥
成份
化學名稱:(±)-E-2-[(二甲氨基)甲基]-1-(3-甲氧基苯基)環己醇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6H25NO2·HCl
分子量:299.84
性狀
適應症
規格
用法用量
本品用量視疼痛程度而定。一般從每次50mg (半片)開始服用,12小時服用一次,根據患者疼痛程度可調整用藥劑量。一般成人及14歲以上中度疼痛的患者,單劑量為50~100mg(半片-1片)。體重不低於25公斤的1歲以上兒童的服用劑量為每公斤體重1~2mg,本品最低劑量為50mg(半片)。每日最高劑量通常不超過400mg(4片)。治療癌性痛時也可考慮使用較大劑量。肝腎功能不全者,應酌情使用。老年患者的劑量要考慮有所減少。兩次服藥的間隔不得少於8小時。
上述推薦劑量僅供參考,原則上應選用最低的鎮痛劑量。遵醫囑服用。
不良反應
1.全身性:變態反應、過敏反應;
2.心血管系統:低血壓、心動過速、極罕見高血壓和心動過緩;
3.消化系統:噁心*、嘔吐*、便秘*、胃腸功能紊亂、口乾*;
4.中樞神經系統:頭昏*、嗜睡*、頭痛、視覺異常、情緒不穩、欣快、活動減退、機能亢進、認知和感覺障礙、驚厥、精神混亂、藥物依賴、幻覺、戒斷綜合徵包括:興奮、焦慮、神經質、失眠、運動機能亢進、震顫、胃腸症狀;
5.皮膚:出汗*、瘙癢症、皮疹、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
6.泌尿生殖系統:排尿障礙、尿瀦留;
7.呼吸系統:呼吸困難、支氣管痙攣、呼吸抑制。( 註:*為常見不良反應,發生率≥1%)
禁忌
注意事項
已有報導在治療劑量下出現癲癇發作,而且當用藥劑量超過常規日用劑量上限時,癲癇發作的危險性可能增加。對於有癲癇病史或容易發作的患者僅在不得已情況下使用。患者同時服用曲馬多和能降低癲癇發作閾值藥物,癲癇發作的危險性增加。
1歲以下嬰幼兒慎用本品。
2.長期使用本品,應注意耐藥性或藥物依賴性的形成,療程不應超過治療需要。而且本品不適合用作替代治療藥物。
儘管它是一種阿片類激動劑,但它並不能抑制嗎啡的戒斷症狀。
3.常用量情況下,本品也有可能影響病人的駕駛或機械操作的反應能力。
4.如用量超過規定劑量或與中樞神經鎮靜劑合用,可能會出現呼吸抑制。
5.肝腎功能受損的病人,因其半衰期延長,用藥間隔要適當延長。
6.心臟疾患酌情慎用。
7.根據國家藥政管理部門相關規定,本品嚴禁用於食品、飼料加工、養殖。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 接受單胺氧化酶(MAO)抑制劑治療者,再服用本品可能會出現對中樞神經、循環、呼吸系統的嚴重影響。
3. 西米替丁對本品的影響非常小。
4. 含卡馬西平藥物:可降低本品的鎮痛效果。
5. 與選擇性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三環類抗鎮靜劑(TCAs),抗精神病藥和其它降低癲癇發作閾值的藥物合用:極罕見癲癇發作。
6. 與選擇性五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同服,可導致血清素激活作用的增加(血清素綜合徵)。
7. 有個別報導:與香豆素抗凝劑相互作用導致國際標準化比值(INR)增加。所以當患者開始服用曲馬多治療時,應慎用抗凝劑。
藥物過量
嘔吐、意識紊亂、昏迷、全身性癲癇發作、低血壓、心動過速、心血管衰竭、瞳孔擴大或縮小、鎮靜和昏迷、癲癇發作和呼吸抑制,甚至可能發生呼吸驟停,嚴重病例可致死。
上述症狀可以通過使用阿片受體拮抗劑(如:納洛酮)對抗,因其作用時間較鹽酸曲馬多短,應注意小量多次給藥。另外,可酌情採取氣管插管、人工呼吸等。發生驚厥時,可考慮給苯二氮䓬類藥。
血液透析或過濾可從血清中清除極少量的曲馬多,因此,僅用血液透析或過濾的方法不適合用於曲馬多急性中毒的解毒治療。
排空胃內容物有益於去除任何一種尚未吸收的藥物,特別當服用了緩釋製劑時。
藥理毒理
藥代動力學
貯藏
包裝
(1)每盒1板,每板10片;
(2)每盒1板,每板6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