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文拉法辛膠囊,適應症為抑鬱症。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鹽酸文拉法辛膠囊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其他抗抑鬱藥
警示語,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警示語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患者禁用。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文拉法辛。
化學名稱:(±)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環己醇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化學名稱:(±)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環己醇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7H27NO2.HCl
分子量:313.87
性狀
本品為膠囊劑,內容物為白色粉末。
適應症
抑鬱症。
規格
25mg
用法用量
口服,開始劑量為一次25mg,一日2-3次。視病情逐漸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服用。最高量為一日350mg。可與食物同時服用。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可有胃腸道不適如噁心、厭食、腹瀉等。亦可出現頭痛、不安、無力、嗜睡、失眠、頭暈或震顫等。少見不良反應有過敏性皮疹及性功能減退。可引起血壓增高,且與劑量呈正相關。大劑量時可誘發癲癇。突然停藥可見撤藥綜合症如失眠、焦慮、噁心、出汗、震顫、眩暈和感覺異常等。
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閉角型青光眼、癲癇患者慎用。
2.嚴重心臟疾患、高血壓、甲狀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或減少用量。
4.用藥過程中應監測血壓,血壓升高應減量或停藥。
5.停用時應逐漸減少劑量,已套用本品6周或更長時間者,應在2周內逐漸減量。
6.患者出現有轉向躁狂發作傾向時應立即停藥。
7.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2.嚴重心臟疾患、高血壓、甲狀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
3.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或減少用量。
4.用藥過程中應監測血壓,血壓升高應減量或停藥。
5.停用時應逐漸減少劑量,已套用本品6周或更長時間者,應在2周內逐漸減量。
6.患者出現有轉向躁狂發作傾向時應立即停藥。
7.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慎用。
兒童用藥
慎用。
老年用藥
慎用。
藥物相互作用
1.與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或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時,可引起高血壓、僵硬、肌陣攣、不自主運動、焦慮不安、意識障礙乃至昏迷和死亡。因此,在由一種藥物轉換為另一種藥物治療時,需7~14日的洗淨期。
2.與奎尼丁合用時,可使本品血藥濃度升高。
3.與β-受體阻滯劑普萘洛爾、美多洛爾、噻嗎咯爾或與三環類抗抑鬱藥阿米替林、氯米帕明、丙咪嗪或與抗心律失常藥普魯帕酮,可待因和美沙芬等合用,可競爭性地抑制本品的代謝。
4.與西米替丁合用時,可使本品清除率降低。
2.與奎尼丁合用時,可使本品血藥濃度升高。
3.與β-受體阻滯劑普萘洛爾、美多洛爾、噻嗎咯爾或與三環類抗抑鬱藥阿米替林、氯米帕明、丙咪嗪或與抗心律失常藥普魯帕酮,可待因和美沙芬等合用,可競爭性地抑制本品的代謝。
4.與西米替丁合用時,可使本品清除率降低。
藥物過量
藥物過量中毒指征為呆滯不動和昏睡。應對症治療及支持療法。
藥理毒理
本品及其活性代謝物是神經系統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的再攝取的強抑制劑,使突觸間隙中這兩種單胺遞質濃度增高,發揮抗抑鬱作用。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而良好,單劑給藥時,僅有12.6%進入循環,食物對本品及其代謝物的吸收無影響。t1/2平均為4小時,表觀分布容積為6L/kg,主要在肝代謝,原藥及其代謝物大部分由腎臟排泄。腎功能受損使萬拉法辛與其代謝物大約降低55%,消除半衰期明顯延長,因此,在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腎病病人中,使用本品時應注意調整劑量。對肝功能損害者必須減少劑量
貯藏
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包裝
鋁塑板,16粒/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標準WS1-(X-007)-2002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