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大豐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鹽城市大豐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鹽城市大豐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陶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大豐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所屬部門: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鹽城市大豐區
  • 現任領導:陶聳(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文物、廣電和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數位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大數據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廣電、旅遊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七)組織全區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廣電、旅遊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廣電、旅遊設施建設,促進文化、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區文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八)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電、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電、旅遊市場,負責文化、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九)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性文化、文物、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發掘和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指導、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依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調查、勘探和考古發掘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區域內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廣播電視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
(十三)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十五)擬定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六)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廣電和旅遊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廣電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協助局領導做好組織協調全局行政事務、機關黨務、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效能建設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系統內各類信訪事項的接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創建、基建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負責信息、保密、安全、車輛管理、公務接待、物業管理(包括保衛、保潔、綠化、水電)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黨建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負責開展文明創建活動;研究、指導系統內人事、勞動、工作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千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職工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指導和協調群團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產業規劃科)
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文化廣電和旅遊經濟政策,指導、協調全重點文化設施和廣播電視重點工程建設;統計、分析與評估全區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狀況、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和發展;申報、管理文化產業引早資金,督促、指導、協調文化旅遊產業項目實施。研究擬訂年度財務計畫安排和部門預算,統籌安排各類經費;管理全局的國有資產、材料、物資;指導、檢查、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工作、財務統計工作和經費運行的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綜合財政預決算表的編制、審核、報批;組織開展增收節支活動;組織實施本系統重點工程和設施改造的財務監督;負責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府採購、社會保險工作。
(三)社會管理科(行政服務科)
依法管理文化娛樂市場、網咖市場、演出市場、文物市場等;負責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審批和協助管理全區開辦的文化市場經營項目,監管移動電視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節目業務和節目內容;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廣告播放和共視聽節目播放;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和安裝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協助管理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四)宣傳管理科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新聞宣傳的方針政策,管理、檢查全區新聞單位節目(欄目)設定、宣傳質量、宣傳紀律、隊伍建設;監聽、監看、監管新聞、文藝和廣告節目;組織全區廣播影視優秀節目評選工作。
(五)社會文化科(藝術科)
研究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專業文化、圖書、影劇等事業,組織指導村鎮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少兒文化、老年文化的活動;組織實施農村“三送”和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等重大文化工程項目;組織指導專業藝術團體體制改革和業務建設;規劃、指導全區文化藝術的創作、演出、交流和研究活動;組織開展各種類型的業務培訓,組織策劃全區性大型文化活動,承辦區政府主辦的交流演出訪問演出,開展對外文化宣傳;指導、協調區文化館、圖書館、劇目工作室、劇團、影劇院、電影站、鎮文化站的文化業務工作和規範化建設。
(六)廣播電視事業科
管理全區廣播電視事業技術,研究擬訂全區廣播電視事業技術發展規劃及有關規章,組織制定全區網路總體規劃;組織管理全區農村廣播電視網路;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區廣播電視技術維護工作,檢查、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系統內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對有線電視工程施工單位的資格審查,並參與工程質量的驗收;負責廣播電視技術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廣播電視科技工作的巨觀管理和高新技術的科研開發、套用推廣及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與管理工作。
(七)旅遊促進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面向國際、港澳台地區、國內的旅遊形象宣傳和促銷活動;指導全區重點旅遊產品、旅遊線路的宣傳推廣,協調組織重大旅遊節慶和旅遊會展活動;承擔本區與國際旅遊機構和國內旅遊市場合作推廣工作;承擔本區出入國(境)旅遊團組和相關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假日旅遊有關工作;指導本區旅遊企業開展自主外聯與市場推介工作;負責旅遊信息網路業務的開發工作,向旅遊企業提供國際、國內旅遊市場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新聞發布、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全區導遊員的管理工作。
(八)質量管理科(旅遊執法大隊)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旅遊的政策法規;開展政策調研,研究擬訂全區旅遊管理的實施辦法和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監管旅行社實施責任險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承擔組織實施全區旅遊標準化工作;承擔旅遊星級飯店質量考核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旅遊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旅遊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旅遊協會的日常工作。直接受理本區範圍內的各類旅遊質量投訴。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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