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大豐區商務局

鹽城市大豐區商務局

鹽城市大豐區商務局是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大豐區商務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商務發展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國際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擬訂全區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四)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區口岸工作政策和開放規劃。按規定負責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區電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
(六)按規定負責全區重點經濟技術園區(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區重點經濟園區)的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區開發區發展規劃草案,指導開發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分析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
(七)負責全區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貿促進工作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畫、配額等管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等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與便利化。
(八)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鼓勵技術政策,依法監督全區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外商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指導規範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全區投資促進活動年度計畫,並牽頭組織策劃實施。負責全區重大外商投資項目跟蹤、服務,重要客商的聯繫工作,構建全球投資促進網路。強化投資環境的宣傳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依法報批區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區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促進和服務保障體系。
(十三)組織協調我區企業發起或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參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負責推進我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推進全區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十六)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區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七)負責我區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
(十八)協調海關、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二十一)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零售行業的規劃和政策。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公文管理、信訪、保密、應急、行政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等;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機關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承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出國(境)人員政審;承擔商務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轉報和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本部門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商務局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參與審核、匯總、申報各類商務扶持資金;承擔本部門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預決算編制、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與內部審計工作。
2、綜合業務科(行政服務科)
研究經濟國際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研究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擬訂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監測分析和考核評價商務運行情況,研究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和綜合績效評價報告發布工作。承擔國家、省和鹽城市商務領域有關政策法規實施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政策及實施細則;牽頭起草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相關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大豐商務信息》編輯工作;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3、市場管理科(市酒類管理辦公室、市繭絲綢協調辦公室)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和酒類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指導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和屠宰執法指導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市“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政策和標準,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市區重點商貿服務業重點項目推進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提出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餐飲業、住宿業、國內展覽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聯繫指導商貿流通行業協會相關工作。
4、外國投資管理科(開發區管理科)
擬訂我市外商投資和服務外包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全市外資情況並上報動態,研究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完善促進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歸口管理全市境外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全市涉及外商投資的國(境)內外招商引資活動;在授權範圍內,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參與指導全市投資促進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外商投資和服務外包統計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聯繫指導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牽頭擬訂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建設的地方性政策,承擔協調、指導、服務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工作;承擔全市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發展規劃草案編制有關工作,擬訂政策措施,指導全市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建設發展;承擔國家級、省級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的設立、撤銷的審核轉報工作;指導全市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的編制建設規劃;研究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的發展動態,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的建設情況;研究開發區、重點經濟園區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承擔海關特定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5、對外貿易科
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和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貨物、服務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報並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根據授權,承擔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有關工作;根據委託,承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有關工作;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委託,辦理本市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按分工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參與調查對我市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進行相應的磋商談判;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貿易救濟調查,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政策對我市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開展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受商務部、省商務廳、鹽城市商務局委託,依法對大豐範圍內的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開展反壟斷調查工作。聯繫指導市進出口商會相關工作。
擬定並實施我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政策;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和貿易促進工作;承擔加工貿易、機電產品進出口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承擔內貿行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根據委託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管理工作。
6、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
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業務;擬訂全市人員出境就業政策,依法管理境外就業工作;承擔全市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上報本市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審核上報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經營資格和對外勞務合作、出境就業經營資格;承擔審核上報外派勞務合作項目和外派勞務招收備案工作;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的管理工作;推進我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聯繫指導市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協會相關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直屬單位

1、大豐區外商投資服務中心
為三資企業提供項目諮詢、申辦等服務;為外貿企業提供諮詢、申辦等服務;為企業提供出口環節服務;外文翻譯、中英文對譯、出國組團。
2、大豐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中心
提供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服務,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工程承攬、勞務輸出、境外合資辦企業、出口貿易等業務的接洽、外出勞務培訓、外文翻譯、涉外業務諮詢等。
3、大豐區韓資服務中心
為全區韓資企業提供服務,以及為來豐的韓商提供韓語翻譯等服務,並掌握全區韓資企業的運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等。
4、大豐區商務行政執法大隊
商務執法大隊,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協調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查處違法經營案件和投訴管理工作,重點開展對成品油市場的執法稽查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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