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鹽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鹽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鹽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所屬地區:鹽城市
  • 所屬部門:鹽城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楊亞成(主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國有企業,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二)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通過考核、統計、稽核監管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四)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依法任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按規定進行考核獎懲。
(五)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其他部門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
(八)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定、執行、檢查國有產權管理有關法規、政策及制度,負責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處理產權糾紛、產權登記、國有資產統計、資產評估確認。
(九)指導和監督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指導加強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宣傳、文電、會議、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化、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相關事務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企業發展改革處(政策法規處)。貫徹落實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方針政策。研究組織開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資產監管重大理論問題。起草重要檔案和報告。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牽頭組織所監管企業境外投資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董事會建設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提出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的改組和組建方案。承辦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實現政企分開、事企分開、社企分開,配合有關部門化解下崗職工安置等歷史遺留問題。承擔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戰略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境保護以及歸口支援等工作。承擔委機關政策性文稿審核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議;承擔委機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指導推動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
(三)財務監管處。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建立健全會計和財務管理制度,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營狀況,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工作。督促委派總會計師報告企業重要經營事項和重大風險,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監事會工作。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分類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制定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並做好考核結果的套用。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規範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調控企業工資分配水平。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負責委機關財務工作。
(四)產權管理處。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研究建立國有資本運作制度,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導所監管企業相關金融業務。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歸口管理國資委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的工作。承辦國有資本預決算編制、執行的有關工作。
(五)監督檢查處。負責所監管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擬訂監督工作有關制度。針對有關方面移交的需要企業自行整改落實的問題,向企業印發監督檢查情況通報或整改通知,並督促企業整改。對有關方面移交的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線索,按規定開展延伸檢查,對涉嫌重大違紀違法的,按規定程式移交有關部門。對有關方面提出的有關國有資產監管的工作建議,按照職能分送委內相關處室研究落實並跟蹤督促。對有關方面監督檢查發現的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對所監管企業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
(六)人事教育處(黨群工作處)。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外事和教育培訓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研究制定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政策。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董事會及董事隊伍建設,做好外部董事遴選、考察、任免工作及業務培訓、履職報告、考核評價、津補貼發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擬訂向市屬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負責所監管企業中層崗位擬任人選任前備案工作。負責監管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指導所屬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指導所屬企業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所屬企業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意識形態、思想政治、企業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和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完善民主管理機制,落實職代會條例等涉及職工維權方面和維持企業穩定方面的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維護穩定及相關政法工作。負責委黨委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楊亞成
王 健 鹽城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
張曉政鹽城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
蔣 斌鹽城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
成友貴鹽城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
何 忠鹽城市國資委調研員
丁萬林鹽城市國資委副調研員
陳長標鹽城市國資委副調研員
朱文明鹽城市國資委副調研員
陳 群鹽城市國資委副調研員
馬如超鹽城市國資委副調研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