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亭湖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鹽城市亭湖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鹽城市亭湖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下設事業單位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亭湖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鹽城市亭湖區建軍東路84號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性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指導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及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涉軍信訪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科(規劃財務與政策法規科)、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移交安置科(軍休服務管理與就業創業科)、優撫科(擁軍褒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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